夏季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中,钦州公安交警通过,视频查辑、夜间巡查、线索倒查等方式,锁定重点人员和重点时段、路段,持续严厉打击各项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部分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规范文明行车,典型案例曝光,非法改装“驶”不得! 2024年7月22日上午8时,浦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浦北县S207省道175公里处设卡开展夏季行动路查。9时50分许,一阵轰鸣声传入执勤人员耳中,一辆车牌为桂CJR***的蓝色小型轿车向着执勤点行驶而来,执勤人员立即拦截该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经对比行驶证等证件信息,发现该车改装过排气筒。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宋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将车辆开到维修厂恢复原状,并对宋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非法改装“驶”不得! 7月20日晚上20时许,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夜查统一行动,20时38分许,伴随着一阵巨大的声浪,一辆红色小轿车缓缓驶入检查点,执勤民警判断该车存在非法改装的嫌疑,随即将其拦停做进一步检查。 经查,李某对排气、轮毂等都进行了改装,与车辆已登记参数不符,经过非法改装的排气管踩油门时可发出巨大的声浪,严重扰民,随后民警对驾驶员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依法作出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恢复至出厂原状。
醉酒驾驶要不得! 7月20日凌晨,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在钦南区北部湾大道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韦某某在饮酒后驾驶桂N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韦某某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
无证=无安全 7月20日晚,陈某某驾驶桂N***7号牌的小型轿车,经过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夜查执勤点时,执勤民警例行检查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支支吾吾,谎称驾驶证放在家里没带,随后民警让其下车配合进行身份验证,民警通过交通管理综合平台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员陈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终,执勤民警依法对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车时穿拖鞋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合计处以罚款1600元,并行政拘留10日。
夏季行动持续进行中! 钦州公安交警将持续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夏季平安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交警一大队、灵山大队、浦北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