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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随手拍] 文明交通随手拍曝光违法交通行为的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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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5 10:3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美丽钦州·文明出行”
                             ---------文明交通随手拍曝光违法交通行为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为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钦州360网开展“美丽钦州·文明出行”拍摄、曝光交通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通过对广大网民对文明出行进行记录,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同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曝光,呼吁起社会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的重视,形成“我们都是监督员”的社会机制,共同摒弃交通陋习,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时间:从2013年8月1日起,每周评选一次“最佳人气奖”。

       三、活动参与者:广大市民、网民、摄影爱好者。

        四、活动单位: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钦州“360”网。

        五、活动形式:市民、网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不文明交通违法的行为以拍照的形式记录下来,上传至360网开设的专门栏目参加评选,每周根据网友点击率评出一周“最佳人气奖”的相片一幅。

        六、活动奖励:每周评选一幅“最佳人气奖”,奖金100元,领奖方式另行通知。特别声明:本次活动中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会作为交警部门处罚依据。活动目的是通过对广大网民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曝光等形式,引起广大市民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的重视,形成社会监督机制,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有序、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七、拍摄要求:
  1、拍摄照片需内容真实,且拍摄时不能影响被拍摄者的正常活动。
  2、拍摄后上传的照片人物要求对其眼部等打上马赛克、车辆的车牌要遮盖其中一位数,避免涉及侵犯个人隐私、肖像权等法律问题。
  3、拍摄主题要鲜明、拍摄效果要清晰,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文件中规定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具体内容可参考附表)。

        八、征稿细则:
  1、征稿对象:市民、网民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2、应征作品拍摄时期应为参赛当月或上月拍摄的照片,拍摄地点需在钦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黑白、彩色不限,谢绝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景象的数码创意作品。
  3、每位作者需填写“参展表”,“参展表”可以在钦州交警网、钦州360网站下载。
  4、本活动只接受论坛发帖传图(像素800以内)。本赛不收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入选者需配合调用原始图片电子文件。
  5、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比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比赛征稿启事之所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在杂志、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投稿方式:
     (1)统一在“钦州交警支队版”发表主题,题目自拟,标签分类“文明交通随手拍”。
     (2)下载参展表填写,并发送至邮箱: jjxck2007@126.com 用于版权确认及通知领奖。
     (3)咨询电话,360网:0777-3609360
                               交警支队:0777-2821877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钦州360网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附:文明交通随手拍参展表
   曝光违法交通行为参赛表.zip (3.24 KB, 下载次数: 389)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钦州市360网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交通违法行为及不文明交通行为表(部分)
  
  1、驾驶拼装的摩托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
  2、非法安装警报器的、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或穿插)行驶的。
  4、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5、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6、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7、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8、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9、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10、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11、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12、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的、不避让行人的。
  13、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或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4、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或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
  15、拖拉机载人的。
  16、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或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17、不按规定倒车的。
  18、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19、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0、不按规定会车的。
  21、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22、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23、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
  24、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2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7、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8、驾驶人向道路上抛散物品的。
  29、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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