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3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公告
以下陈家昌、李高伟等23名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被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依法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和经催告仍未接受处理或无法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公告告知。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应当在告知后五日内向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本公告期为七日,公告期届满后仍不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接受违法处理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违法行为人名单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10日 关于对79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的公告
以下梁荣桂、袁明扬等79名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被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依法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和经催告仍未接受处理或无法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安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公告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处罚)的权利。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本公告期为七日,公告期届满后仍不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接受违法处理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违法行为人名单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10日
来源:一大队、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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