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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关于钦州360网友帖子“钦州开发商出现强制代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买房的看看”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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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6 17:23: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关于钦州360网友帖子“钦州开发商出现强制代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买房的看看”的答复
尊敬的360网友:
      你在360网站的帖子“钦州开发商出现强制代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买房的看看”悉,现答复如下:
      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重要性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住房的“养老金”、“保命钱”,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广大业主的整体利益,将有利于提高和保持房屋完好率,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为广大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场所,并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
例子:按一般住宅的寿命70年算,电梯的正常使用年限为15年左右。若电梯坏了需要维修,修理费用可能从几千元到几万元;若电梯报废了,需要更换电梯,所需的花费至少要几十万元,到时再组织全体业主集资就非常困难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市房产局与市财政局、审计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等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由市房产局负责管理,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委托专户管理银行办理维修资金账户各项手续。业主大会成立后,市房产局按照相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并对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进行监督。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
     (一)根据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钦市建房[2013]3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未配置电梯的房屋(以及配置电梯的一层房屋),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配置电梯的房屋(不包括配置电梯的一层房屋),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第三条规定,已售出的物业,由购房人等业主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直接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可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代收存入专户)。
     (二)根据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桂建房〔2011〕11号)规定,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四、专项维修资金代收的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有:《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3〕146号)》以及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钦市建房〔2013〕33号),可直接到市住建委网上查询:  http://www.qzjgw.gov.cn/Site/NewsView/148     http://www.qzjgw.gov.cn/Site/NewsView/149
     感谢您对本委工作的支持!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4日


相关链接:
2011年买了一套房子,如今房产证没有得还被交所谓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多交9000元
http://bbs.qinzhou360.com/thread-1369729-1-1.html

幸幸苦苦交了首付,每个月还2000多房贷,现在还突然多出笔这样的无厘头的费用
http://bbs.qinzhou360.com/thread-1369764-1-1.html


本人定了套房,本想去交首付,被告知每平米多交60闷,算变向收费吗?
http://bbs.qinzhou360.com/forum. ... ead&tid=1372021



点评

无法接受这样的政策,抗议抗议  发表于 2014-3-4 16:48
无法接受这样的政策,抗议抗议  发表于 2014-3-4 16:48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发表于 2014-1-8 02:30
麻烦你住建委回复!既然都要交,请问有房产证的人不交,你们能怎样?不可能只要没有房产证的人交吧?公平吗?为什么就只有你钦州市要收这样一大笔钱?有什么依据或者听证?  发表于 2014-1-8 00:36
这种有可能十数年才动用的款项,除非像养老保险那样可以保值,要不压根等于丢水里!10年啊,物价都不知道涨到哪了,还有没有现在一半价值?!  发表于 2014-1-7 22:37

评分

参与人数 29威望 -77 收起 理由
LLI -4 提前收未来的钱
风无尘 -4 中国的房屋有多少能超过30年的?也许保修期还没到房子又被拆迁了。
撑船佬 -4 无限的剥削啊
猪哥靓 -4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数码神 -4 麻烦你住建委回复!既然都要交,请问有房产证的人不交,你们能怎样?不可能只要没有房
开水战车 -4 住建委,我觉得你这种还真叫“抢”买“强”卖了,物价局,工商这个时候你们去哪里了~
沉默ing -4 垃圾,什么15年换电梯,那个费用用完了,你还不是继续收。
shmily + 1 恭喜,您的积分是正数。by the way:习惯就好,不习惯想办法习惯。
riwangyi1983 -4 宁愿不要房产证也不交,房管所用房产证勒索我们交钱是违法的!
哥崽 -4 反正老百姓就是鱼肉,你们爱怎么宰就怎么宰,不过不知这样的政府还能存活多久,水能载
一九三七年 -4 不想办法降房价,收钱倒是很积极,收费和国际接轨了,万税~
@我爱我家园@. -4 黑啊!真黑!太黑了!苛捐杂税,老百姓水深火热啊!
兜兜转转你妹 -4 又在为捞钱找借口,行政权力又一次强奸了公民权
山本.五十六 + 1 个滴就系租几十年房子个下场,磨利利个把刀 慢慢放你血
贵台黄德忠蜂场 + 1 捞钱,使劲捞吧,天快亮了——贵台蜂蜜
milan3 -4 神马都是浮云
fqshr -4 戳。。。。。。交
290444219 -4 这跟买了一个保修的商品,保修期还要自己掏钱维修有什么区别?这比钱应该向开发商收取
且听 -4
小董房奴 -4
默默丨Man -4 不想方设法抑制房价,反而想方设法捞钱··唉···
小小大大 + 1
卖衫 + 1 房奴的日子难过
后生仔仔 + 1 还好我没有买房
哈妹仔 + 1 又不单只是你要交,全国统一要交
对我说谎试试 -1 比当初预算又多了几千块的首付
吹水仔 + 1 想买房只能认了,不然只能不买了
杀猪老 -8 买个房子交了无数税费还不够,还要交这个,你特么怎么不干脆抢!
okawp168 -4 此收费根本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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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6 22:11: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征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点评

  发表于 2014-1-7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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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4 收起 理由
鬼子进村啦 + 4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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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7 10:38: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支持建设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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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龟仔想死哦  发表于 2014-1-8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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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6 收起 理由
鬼子进村啦 -4
riwangyi1983 -2 你们是一伙的,剥削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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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7 12:12: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个什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根本就不应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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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7 12:21:3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其实收取这一费用还是有必要的,但是最好能给业主知道那些钱的去向。像现在我们小区物业现在都少收一毛钱一平方的物业费了,算算还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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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7 12:24:3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些人是想钱想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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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7 12:29: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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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7 12:36: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好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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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7 12:37: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开听证会了吗?你们就是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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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7 12:48: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先顶贴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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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1-7 12:53: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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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7 12:59: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那现在是交还是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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