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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天涯杂谈』看了吓一跳,房价上涨的真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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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24 19:3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时先生辛苦了,王炼利女士辛苦了,前些时日看到好友分享的一篇文章,里面说明了房价为什么如此高,并高居不下的真正原因,我看了之后也是相当的震撼,   下面是原文的一些段落:   买房:坚决的不掏一分钱,全部用银行的贷款买房子;   然后,如果遇见不明真象的投资者(说是投资者,其实是傻帽)买房,那就高价卖给他。如果一直没有投资者买房,那就不断的把自己的房子加价转贷给自己,不断的用银行的钱来还银行的债。   并且,我是开典当行的,与银行的关系是一般人无法比的。一般老百姓买房,大都选择20年按揭,而我买房从来都是只贷款一年,到期了才还本金和利息。   这样操作,不用交月供。而贷款到期后,我只须做做“纸面文章”转贷款一下。实际上,我一分钱也不用掏。   我不信,在实际生活中能有如此荒谬的事情。你讲的是“童话”吧!   例子:想当年,王二麻子那个落魄啊!就连他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也是我临时拆借给他的。如今,别看王二麻子表面风光,他拿地的钱,是从银行贷款的;修房子的钱,是建筑商垫资的。总之,他就是一个完全的“空手道”。      房子修好后,王二麻子在正式开盘前,通常要举行一个“内部认购会”。这个内部认购,其实就是王二麻子召集公司内部员工和一些象我这样的、相熟的炒房客(或者干脆是一些从招聘会上收集的、众多的、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这些人的名义来买房子,全部用银行贷款来买。这,就是所谓的“开发商囤房”。      并且,此次交易上报给银行的交易价,必须比实际的内部交易价提高30%。为什么?因为贷款买房要首付两成啊!举个例子,如果你想收回100万,那你就必须以130万的房价向银行贷款。   这样,银行给你的钱就是:130万×0.8=104万;你实际装进口袋的钱就是:104万—4万(给相关银行人员的“好处费”)=100万。   就这样,通过开盘前的内部认购,王二麻子其实已经成功的全部收回了投资,把所有的风险转给了银行。   到这时,王二麻子才会开始打广告卖房子,并归还“买地的银行贷款”和“修房子的建筑商垫资”。   后面又怎么操作呢? 后面的操作方法,其实与我炒房的方法是一样的, 也就是:“如果遇见不明真象的投资者(说是投资者,其实是傻帽)买房,那就高价卖给他;如果一直没有投资者买房,那就不断的把自己的房子加价转贷给自己,不断的用银行的钱来还银行的债。”      不过,由于已经收回了按揭贷款的首付款,所以后面的操作并不需要每一次都加价30%,只需按着楼市房价本来的上涨幅度加价就可以了(即每年上涨14%左右)。 什么?万一房价上涨幅度不足于支付贷款利息怎么办?笑话,你什么时候看见过中国楼市的房价上涨幅度低于当年的贷款利息了?      明白了吧!这,就是中国楼市的房价只能上涨不能下跌;并且,房价的上涨幅度还不能低于当年贷款利息的真正原因!! 有句话道出了目前中国楼市的实情,“房子是用来炒的,不是用来住的;商品房是卖给银行的,不是卖给老百姓的。” 现在的楼市,房价明明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老百姓的实际购买能力(也就意味着房子永远卖不出去),为什么房价还会不断的上涨呢?并且,还要“量、价齐涨”呢?原因何在?正在于此! 原因在于,银行内部人员与开发商其实是狼狈为奸的同伙。参与这项操作的某些银行内部人员决不是希望通过购房者支付贷款利息为银行赚钱,坦白地说,他们是在参与分赃——他们与开发商一起盗取不义之财,将风险转嫁给国家银行,而买单的是真实的购房者。一旦真实的购房者无法买下这个巨单,银行就出现危机。      这时候,买单的就是全国人民了,国家必须银行注资,消除烂帐。国家的钱哪里来?印钞票!结果是什么?通货膨胀,物价飞涨,老百性的钱不值钱了,或者说老百姓的钱被抢了,被谁抢了?被国家抢去堵漏了,堵开发商和银行某些蛀出来的大洞。这个洞如此之大,堵住了也是一个丑陋的疤,而疼的永远是百姓。      所以我会说——房地产业已经成为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团结起来瓜分国家金钱(其实是老百姓的存款)的道具。 违规又有什么大不了的?银行官员们不怕啊!只要表面的纸上手续完备了,我就没有了责任。即使按揭贷款是假的,又有什么关系?况且银行有国家这个后台,就是亏了也不怕,反正银行的官员们现在挣了钱就行。至于银行以后不行了,自然有国家来管,况且那是下届银行官员的事情。难怪中国银行的坏账率居然在40%以上!原来,在中国,最大的腐败在银行!! 我依然认为,这只是极个别的现象。如果你讲的是普遍的现象,为什么还没有开发商被收楼呢? 原因有许多,简单的有:   1、你不关心房地产界的新闻。比如“曲沪平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就收了楼,不得不成为了“房东”;      2、由于开发商在银行内部的同伙,掩护工作做的好的缘故,案子没暴。      掩护工作怎么做?很简单——只要一近债务偿还期,开发商就会和“银行内部的同伙”们一起,把房子又一次加价卖给(转按揭)其它的“身份证复印件”(其实,房子依然在开发商手里)。这样操作,开发商永远不会被收楼。      虽然这样操作,房价会不断的上涨,并很快的远远超过老百姓的实际承受能力(也就意味着房子永远卖不出去)。但是,这样的操作,如果只从官样程序上来看、只从表面的纸上手续来看的话,它是永远合法的。这就是银行官员们敢于给开发商打掩护的原因——因为以目前的银行制度来说,只要表面的纸上手续完备了,银行的官员就没有了责任。 你的意思是,目前的银行贷款制度有着严重的漏洞?   1、抵押物价值的评定方法有缺陷。      比如,明明开发商拿地只用了5000万,他却可以用这块地抵押贷款1个亿;比如,开发商修楼修到盖顶,明明只用了7000万(含地钱),他却可以用这个楼抵押贷款2个亿。      如果,按照我们典当行的规矩来办,事情又会怎样呢?      当开发商用这块地抵押贷款时,我会亲自去核实:开发商拿这块地,是否真的给了政府5000万。并且,如果这个情况属实,他也最多只能贷款4000万。因为我要预提风险基金啊!      当开发商用这个楼抵押贷款时,我也会亲自去核实:开发商修这个楼,是否真的花了2000万(只算建筑成本,不含地)。我会按照各种人工、各种建筑材料的最低价来核算这个楼的建筑成本。并且,如果开发商修这个楼的确花了2000万,他也最多只能贷款7000万×0.8=5600万(连地一起抵押)。      最后,当购房者按揭贷款时,我绝对不可能按照“购房合同交易价”来发放贷款,购房者最多能获得的贷款金额是:7000万×0.8×购房面积/此楼总面积。      举个例子:有个卖衣服的商人因为生意周转,需要以衣服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你说说,银行是该“按照衣服出厂价的8折”给他贷款呢?还是该“按照衣服零售价的8折”给他贷款。      作者发言:当然该按出厂价算。如果按照零售价算的话,卖衣服的商人干脆不用开店了,他直接把衣服卖给银行赚钱更快!恩,我明白了,怪不得在中国会出现“房子是用来炒的,不是用来住的;商品房是卖给银行的,不是卖给老百姓的”这样的奇闻!!!      同学的话:是啊!抵押房的价值,不能由客户之间的交易来决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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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3-24 19:34: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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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3-24 21:12: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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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3-24 22:08: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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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3-24 22:19:5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在中国,最大的腐败在银行----------摘于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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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3-25 11:02: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天津
该了断啦!国家敢禁止贷款给房地产吗?那怕一年半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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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3-25 11:16: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国有银行破产了,开发商无有可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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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3-25 11:46: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靓货````````是啊!抵押房的价值,不能由客户之间的交易来决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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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3-25 11:52: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银行的主儿是政府,银行破产那不是要政府的命吗?政府不会笨到挥刀自宫这步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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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3-25 12:19: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厉害!很厉害!非常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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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3-25 14:07: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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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3-25 16:05:3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所有温总理提出要关注弱势群体,因为在这个国家老百姓尤其是农民,受到利益集团的多重压迫,大部分飞社会财富和资源集中在极少数人手里,始终是社会安定的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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