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大力开展钦州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努力营造钦州城区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对象 户口为钦州市的复退军人、大专以上毕业生和优秀社会青年。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形象气质佳,体重正常,无特殊缺陷,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裸视1.0以上,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学历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和警校毕业生适当放宽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钦州市城区交通协管员35人。 四、待遇 1.月薪1900元(含养老金、医保金、失业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2.配发执勤制服。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退军人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同版照片2张、当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二)录用审批 通过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审批录用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15年5月4日至5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州湾大道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777—2812344。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相关链接:
2014年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交通协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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