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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欠工资逃匿被判一年罚金六万
北部湾晨报记者 吴小玲
来自浙江的“包工头”周某在钦州承建钦州市廉租房家兴苑七区工程项目,因拖欠59名农民工工资90多万元且逃匿被执法人员抓获。2015年12月,周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等待他的是长达一年的牢狱反思。目前,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正协助农民工利用法律手段追讨工资,该事件已进入民事诉讼阶段。
五十多名农民工遭遇拒付工资
“辛苦干活一年多,包工头逃匿失联,眼看血汗钱付之东流,我们不能不急啊!”农民工郑某抱怨说道。据悉,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建工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与钦州市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承建钦州市廉租房家兴苑七区工程项目。2012年12月28日,武汉建工公司将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周某并签订《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之后,周某自行组织郑某、劳某、白某等59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并对农民工进行日常管理和负责工资发放。
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13日,工人们相继进场施工并完成相应安装工作,经核算,水电安装组已完成工程量为1581069.52元。据了解,武汉建工公司已支付给周某2049700元,但至今周某还拖欠郑某、白某等59名农民工工资953358元。
据农民工郑某陈述,2014年2月,他来到钦州市廉租房家兴苑七区工地工作,工作期间,周某只付过他约18000元生活费,拖欠工资80000元,原商定于年底结清的承诺没有实现。2015年春节后,郑某试图联系周某时发现其手机处于停机状态。与此同时,水电安装组的五十多名农民工均无法与周某取得联系。
在多次索要劳动报酬无果、并完全失去联系的情况下,2015年3月,郑某等人前往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情况,并请求予以处理解决。
调解失败后移案公安局侦查
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民工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2015年3月17日及2015年3月23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已向周某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限期改正指令书》,同时,劳动监察人员通过手机发信息、施工现场张贴、电话通知其家人等方式传送信息,要求周某返回钦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不想,周某既不接受调查,也没有改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调解失败之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钦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对此,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指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八千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 周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
“包工头”异地被抓获刑一年
2015年6月6日,周某在浙江省诸暨列车站候车室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周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12月10日,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判决周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这是近年来监察支队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典型的案例,在此敲响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警钟,也警醒试图挑战法律威严的不良人士,不要以身试法、害人害己!”工作人员呼吁道,希望广大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前往监察支队反映或拨打电话0777—282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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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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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二町
| -5 |
钦州市廉租房..是政府的工程....出了事....当官的准备下台....能不去捉 |
艺飞
| + 2 |
诸如此类的情况太多太多,没有受理追回的太多太多,希望当局者能一视同仁严惩问题,还 |
qwert@
| + 5 |
不能加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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