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978|回复: 5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百姓心声] 高大上的人和小区物业你们住得起么?违约金比水电费违约金还要高,本人表示住不起了。欠费1102.5违约金超过一半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15:29: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点评

农村人没有门路的别在城里买房。有钱的回农村建房、不要显一时的能奈而后悔、日后帐目有得算  发表于 2016-7-19 23:54
你可要求物业的合理服务,若他们不按时或做不到的话,你可向他们收取违约金XXXX元整。即可抵消你的违约金。  发表于 2016-7-19 20:18
这个是仿以前移动的合约机.卡可以丢了不理,房子可不行.这个很黑,要小心.一大堆的合同不要懒得看  发表于 2016-7-19 18:39
物业为你服务了,本就应按时交费。如有困难可以和物业协商推迟交或分期交。但不按时交费,产生的违约金,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就必须交,如果没有就不用交。  发表于 2016-7-19 15:44

评分

参与人数 6威望 +5 收起 理由
小小蝼蚁 -4 你不知道你不交钱会影响到很多人吗?就该重罚
有染人士 + 5 好高的违约金
cnyfk + 1 直接去交就好了,可以免掉的。
Yingo0○ + 5 物业费都不想交了还交违约金……
湖夏 -5 有钱为什么不交?
犀牛脚威滑崽 + 3 这样高的违约金会得到法律的承认,这种合同业主能和物业签?我想不明白了,我只是知道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1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6-7-19 16:03: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没办法,你签了物业合同就得按时缴费,不然人家就有权利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收取违约金。合同的法律约束效力就在此,千万别不重视合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16:20: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帅气的土豆泥 发表于 2016-7-19 16:03
没办法,你签了物业合同就得按时缴费,不然人家就有权利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收取违约金。合同的法律约束效力就 ...

我知道要交啊··但是我想说的是这个违约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6-7-19 16:23: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违约金也忒高了点吧 ?是不是算错了??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6-7-19 16:55: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小美672 发表于 2016-7-19 15:29
这样高的违约金会得到法律的承认,这种合同业主能和物业签?我想不明白了,我只是知道我买房的时候确实未跟物业见过面,签过任何全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6-7-19 16:57: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从中国的现状来看。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关系是涉及到业主正常使用自己物权正常权益的矛盾关系,日益突出,越来越紧张,会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之一。建议楼主多披露小区内物业服务不到的事项,让大家明白。其实,现在的物业服务,就是请保安为主。为什么房地产开发要物业服务?私人建房的就不要?都是一样的物权。。。风可进雨可进皇帝不请不可进的这样高于其他法律权利的物权却被一个服务公司制约,真是可笑的。中国啊,法治,路长着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16:57: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相信很多老百姓买房售楼部小姐叫签字没有多少业主会很认证看的··都是售楼小姐叫签哪里就是哪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6-7-19 17:25: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成立业主委员会制约物业乱收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6-7-19 17:35: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城市套路太多  还是回农村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6-7-19 17:54: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还是在农村的好,小孩子拉尿尿想在哪里拉就在哪里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6-7-19 18:34: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狗咬主人啊!!!怎么养也养不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6-7-19 19:10: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5-1-25 16:26 , Processed in 0.171633 second(s), 2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