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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少年网吧内被殴四小时后死亡 被殴期间无人制止,残忍。把欺负人当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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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4-27 10:05: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受害者在医院抢救

        近日,有网友爆料,在山西运城市绛县,一位名叫张超凡的15岁少年在网吧被同学殴打长达四小时后死亡。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其家人表示,张超凡因被同学索要钱财才会前往网吧打工,并且在被殴打期间,无人报警和制止。

        昨日上午,北青报记者从山西运城华信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涉嫌打人的6名嫌疑人已经全部被控制,警方正在审讯中。据办案民警透露,参与打人者不仅有张超凡的同学,而且有社会青年。至于为何张超凡在网吧被虐打4小时致死而无人阻拦、报警,警方称正在对嫌疑人进行审讯,在有结果后将尽快公布。

        网曝少年被殴致死

        近日,在新浪微博上,有自称是长春理工大学学生张云云的网友称,她的弟弟张超凡在山西运城市绛县一网吧内被同学打死。

        在微博里,张云云表示,她的弟弟张超凡是山西运城绛县下村人,就读于华晋学校。因几名同学长期殴打张超凡,索要钱物,张超凡为满足他们的要求,被迫到当地名为“网络快车”的网吧打工。

        微博中表示,2016年4月22日晚上,几名同学又纠集到一起,到这个网吧上网酗酒,在酗酒期间,强迫张超凡买饮料。因为张超凡没钱满足他们的要求,最终惹恼了对方。几人在网吧二楼、一楼、吧台、门口对张超凡拳打脚踢,后又拖拽到小花园用棍棒多次多地连续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殴打。最终,致使张超凡惨死在网吧二楼。

        在微博里,张云云同时附上了几张照片,图像显示一名青年男子被打得口鼻青紫出血,正在接受抢救。

        被殴四小时无人报警制止

        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张超凡的姐姐张云云表示,自己的弟弟今年15岁,在绛县华晋学校读初三。6个打人者中有4个人是张超凡的同学,另外两人中,一个同样曾在华晋学校就读,并有过收保护费、劫钱等不良行为,另一个则是社会闲散人员。

        张云云说,张超凡平时特别老实,不会惹事,所以这些人在学校里总是欺负他,跟他要钱要东西,不给就打人。“弟弟平时特别懂事,同学找他也不跟家里说,也不跟父亲伸手要。家里条件不好,他不想加重父母的负担。”

        张云云说,为了交上“保护费”不挨打,15岁的张超凡选择去镇上的“网络快车”网吧当夜班网管。四月十几号刚“上班”不久,4月22日晚上便发生了被虐打事件。

        张云云向北青报记者描述了弟弟被殴致死的过程:4月22日凌晨,经常欺负张超凡的几名同学又纠集到一起,到这个网吧上网酗酒,在酗酒期间,强迫张超凡购买饮料,因为张超凡无钱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几人在网吧二楼、一楼、吧台、门口对张超凡拳打脚踢,后又拖拽到小花园用棍棒多次施暴,连续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殴打。“我弟弟跪在地上求饶,但他们无动于衷。”

        张云云同时透露,自己是从网吧的监控录像中了解到这些情况的,并且在弟弟被殴打期间,没有人报警,也没有人上前制止。

        “在离网吧不远的小花园内,长达4个小时的殴打让我弟弟昏迷过去,直挺挺地躺到了地上。”张云云说,施暴者随后又将张超凡拖回到了网吧二楼。“不知道最后是谁打的120,当120通知家属的时候我弟弟已经不行了。”

        另据张云云透露,在张超凡被殴打的4个小时内,当时网吧老板并不在,和张超凡一起值班的是另一个夜班网管,也是15岁。

        六名嫌疑人已被控制

        “出事以后这家网吧被关停了,老板没了踪影。”让张云云气愤的是,参与殴打弟弟的几人的家属始终没有露面进行道歉。

        昨日上午,北青报记者从山西运城华信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涉嫌打人的6名嫌疑人已经全部被控制,警方正在审讯中。

        据办案民警透露,参与打人者不仅有张超凡的同学,而且有社会青年。至于为何张超凡在网吧被虐打4小时致死而无人阻拦、报警,警方称正在对嫌疑人进行审讯,在有结果后将尽快公布。

        文/本报记者 李仲虞 黄筱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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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4-27 10:57: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家网吧应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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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4-27 11:32: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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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4-27 11:37: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社会需要好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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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4-27 11:41: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在这家网吧上网的都没有一个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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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4-27 12:06: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残忍。把欺负人当乐趣,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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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4-27 12:35: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个孩子太善良了,法律都是用来给老实人指定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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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4-27 13:20: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学校管理不善。法律管理不善。学生打架。造成人身伤害。一律开除。无论多少人打死一人全部死刑。都钻着自己未成年。法不责众。才会打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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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4-27 13:35:54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社会应该直得注意这些年龄人,不应全是父母责任。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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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4-27 13:46: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保护到了嘛?看着好气氛,应该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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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4-27 14:15: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残忍。把欺负人当乐趣,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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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4-27 14:36: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血债血偿,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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