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843|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活求助] 再次被狗牙齿碰破皮了,要不要另外打狂犬疫苗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0-7 21:43:54 36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被狗牙齿碰破皮了也打了狂犬疫苗中现在已经打了三针了,可现在又被狗牙齿碰破皮了请问还要还不加药或者在另外打狂犬疫苗?
来自: 微社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6-10-7 21:50: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楼主是不是自己家里的狗狗,如果是的话,你们家狗狗打疫苗的话,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10-7 21:57:2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甜蜜蜜1979 发表于 2016-10-7 21:50
楼主是不是自己家里的狗狗,如果是的话,你们家狗狗打疫苗的话,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

没有打啊!我9月二十几号也被狗牙齿碰破皮了还在打狂犬疫苗中,现在有被狗牙齿碰破皮了还要不加药或者从新打狂犬疫苗
来自: 微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6-10-7 22:00: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怎么那么倒霉?一年被狗咬两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6-10-7 22:00: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wangzhong 发表于 2016-10-7 21:57
没有打啊!我9月二十几号也被狗牙齿碰破皮了还在打狂犬疫苗中,现在有被狗牙齿碰破皮了还要不加药或者从 ...

楼主不用担心,,你注射疫苗之后,这段时期都在免疫期,不用加药或者重新打,打完这个流程就可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6-10-7 22:02:24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caa 发表于 2016-10-7 22:00
怎么那么倒霉?一年被狗咬两次

是啊真的好倒霉啊
来自: 微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6-10-7 22:03:34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124199623 发表于 2016-10-7 22:00
楼主不用担心,,你注射疫苗之后,这段时期都在免疫期,不用加药或者重新打,打完这个流程就可以了

谢谢了!今天也怪倒霉的!这样我就放心了了
来自: 微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6-10-7 22:04:3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自产生抗体后,其免疫有效期为6个月,
这6个月是指在注射后6个月内如果再次被犬伤可以不用注射该疫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6-10-7 22:26:27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哦我打狂犬疫苗现在第三针了是不是不用在从新打或者在加药打狂犬疫苗了
来自: 微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6-10-7 22:26: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6-10-7 22:32: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最好是去咨询相关的医生!千万不要自作主张!
一旦得了狂犬病,后悔都来不及。全世界没有一例狂犬病是能救得活的,发作起来必死无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6-10-7 22:57: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11-15 06:31 , Processed in 0.127496 second(s), 1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