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电视剧的情节,总能在身边看到… 比如说下面这单。 北部湾建材城,一个怀孕八个月的女子,刚从店铺走出来就遭遇一辆小轿车直冲而来......行凶者居然是…
下面就来说说这件事
被告人林某在案发前因其前夫潘某多年前与花某同居并生育一女孩,潘某坚持与花某一起生活。2013年11月7日,被告人林某与潘某协议离婚后认为花某破坏其家庭幸福便一直怀恨在心。
所以就发生了下面这一幕
2014年11月24日19时许,被告人林月平驾驶桂粤G×××××小轿车(前面车牌被其遮挡)到钦州北部湾建材城想将该车还给其前夫潘某。当其开车到北部湾建材城四栋和六栋之间时,怀疑从其前夫经营的“金朝阳”陶瓷店内走出来的女子是其前夫的情人花某(当时已怀孕约8个月),其想到与前夫潘某离婚是因为花某造成的,心存怨恨,就驾车撞向花某,后逃离现场。当晚21时许被告人林月平投案自首。 被告人供述
“我们离婚了,但是我们儿子不知道我们离婚,还一直想要爸爸带他做生意,我也一直想要劝我前夫回头,但他就是不答应。是她破坏了我的家庭,我就是想要和她同归于尽!”
案发当日,被害人花某被送往钦州市妇幼保健院治疗,经诊断:1.右小腿胫前皮肤挫裂伤;2.右足背皮肤撕裂伤;3.右外踝关节脱位;4.右外踝开放性骨折?;5.左眼角皮肤挫裂伤;6.孕5产1孕32周;7.先兆早产。
经鉴定:被害人花某因外伤引起的右下肢多处挫裂创口构成轻伤一级。
另查明,被害人花某住院期间收到被告人林某暂支付住院期间的费人民币10000元;2014年4月15日,收到被告人林某的亲属代为被告人赔偿给被害人花某医药费人民币18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林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要求法院不追究被告人林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 因被害人躲闪及时,只造成轻伤后果,属故意杀人未遂; 被告人林某作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符合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案发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以被告人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来源:钦南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