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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男子在商店赊账不成反遭愤青顾客被污蔑,一气之下持刀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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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1-26 11:0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浦北县一“80”后男子韦某在商店购买物品结账时,钱没有带够,却遭遇愤青顾客黄某讽刺、污蔑成“小偷”偷东西。韦某气愤之下当场找黄某“理论”,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为泄愤报复,韦某回家折返持短尖刀将黄某刺伤。近日,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银色短尖刀一把,予以没收。

        2016年2月3日19时许,韦某在广西浦北县寨圩镇某商店处购买生活用品,当在商店结账时发现自己钱没有带够,便请求向商店赊账。这时,在旁边等待付钱的顾客黄某看不惯韦某赊账的行为,便讽刺韦某没钱还来买东西,想当“小偷”偷东西就直说嘛。韦某气愤之下,与黄某发生争吵,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被商店的工作人员和其他顾客拉开。为泄愤报复,韦某便回家中持一把银色短尖刀折返商店旁的水泥路口下坡处,将黄某的左后腰部刺伤,造成黄某脾挫裂伤、左肾挫裂伤。经浦北县越州司法鉴定所鉴定:黄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韦某于2016年5月31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韦某甲持刀故意伤害被告人,可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真诚悔罪并赔偿被害人了全部医疗费及部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综上,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的作案工具,依法应予以没收。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赊账不成反遭被污蔑 男子泄愤报复伤人领刑罚

点评

小便一篇题不对文的新闻引出众多瞎眼喷子和造谣党,厉害厉害  发表于 2016-11-27 10:50
年轻人就是冲动-----  发表于 2016-11-27 10:36
祸从口出  发表于 2016-11-27 09:59
能赊就赊,  发表于 2016-11-26 15:04

评分

参与人数 14威望 -26 收起 理由
高峰汽车电子 + 1 祸从口出
luo529609772 -5 文不对题,这水平也能当小编?
twt212 -5 人家店主不给赊,你还硬要拿走,明显变成抢。中国佬就是喜欢偷换概念抢就是抢呗
旧游幽思 -1 挨捅的是多嘴的顾客,不是店老板。转个新闻就老老实实转,乱编标题做什么
冇丢鸭毛过海 -5 编辑近视眼2 5 0 0°仲有SB冇睇内容就加分喝采。正喺:智商不足请充值…
红牛王老吉 -5 题不对文!你的语文是谁教的?
cct -5
秋野 -5 我读书少,某识楼主讲个系顾客黄某仲系老板着捅伤!一头雾水!
林居 + 3 这个确实也是老板的问题,那男的也有问题,理论还拿刀
内存条 -5 一群SB,特别是编辑!嘲讽他的是老板吗?被捅的是老板吗?
Toser + 1 老板说话确实伤人自尊,顾客太冲动
wugong + 3 很多小事最后酿成大祸,都是因为太计较,双方都不是什么好鸟
楸楸 + 1 冲动是魔鬼
你这个禽兽 + 1 大不了不再光顾那家店何必为了泄气让自己蹲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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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1-26 12:03: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祸从口出!!这老板也活该

点评

喷子评论一律不用经过完整阅读,看标题就可····  发表于 2016-11-26 23:06
医好都流口水 别放弃治疗啊  发表于 2016-11-26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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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1-26 12:05: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家开小卖部的,如果是认识的一般数额不大的话都会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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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1-26 12:07: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都是计较惹得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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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1-26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大不了不再光顾那家店何必为了泄气让自己蹲牢房

点评

人活着就喺为了死,能够青史留名死得其所。死嘅机会时时刻刻存在但冇人更好去把握而已,睇个人造化哦。人人必经之路迟早而已。重于泰山轻于鸿毛轰轰烈烈而去苟且偷生活成人模狗样食不裹腹衣不蔽体不如潇洒走一回不再   发表于 2016-11-2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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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1-26 12:13: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买的起就买,买不起走人!这男的也太冲动

点评

是旁边人多事,污蔑人  发表于 2016-11-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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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1-26 12:31: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半年啊!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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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1-26 12:58: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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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1-26 13:24: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很多小事最后酿成大祸,都是因为太计较,双方都不是什么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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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1-26 13:51: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有些人喜欢斤斤计较,孰不知你有时计较触动别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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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11-26 14:18: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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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11-26 14:46: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顾客是上帝对于现在的社会已经不是那么一回事了!交了钱后鸟都不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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