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钦州市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 于 2017-3-1 20:56 编辑
关于“短笛吟风”发布的《关于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招生广告非法的函》的回复 近日,在钦州360网站上,网友“短笛吟风”发布了一则《关于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招生广告非法的函》,该函的发布者明显存在盗用“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的名义,捏造事实,抵毁他人,抬高自己,以此达到更多地招揽生员的目的,望各位羽毛球爱好者不要相信贴中所述内容,正确作出选择。 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的性质为非盈利性的民间自治组织,该会的宗旨是加强会员之间的友好联系,协调会员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协助市体育局组织筹办相关羽毛球比赛,促进钦州羽毛球运动的发展。但从贴中所述内容可知,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并没有介入本事件的调查、处理,也没有组织过有关会员之间进行协调,该贴的发布并没有经过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的同意或许可,因此,该贴的发布纯属个人的行为,与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无任何关系。具体表现为:一、以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名义出具此函超出该会的职责范围及宗旨。二、该函有悖于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倡导的公平、公正及平等竞争的原则,有损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的权威和尊严。函中内容抵毁了欧教练的声誉,该行为事后已遭到了相关权利人欧教练的反驳和控诉。三、该函引用的《广告法》五十五条规定,明确了即便是违反了相关规定,也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即非利害关系人,又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权为该事件作出任何裁决。 上述事实表明,发布者是盗用“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的名义发布该贴的。 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体育运动与培训是以成绩说话,既然存在客观事实,就算用了“最”“唯一”的字眼,在一定的时空内也并不属于虚假。因而,贴中所述的“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教练队伍是目前钦州很最具实力的教练团队,也是目前市区唯一能培养出优秀运动员在省级赛事上拿成绩的团队。”并不存在虚假表述。从教练形式看:目前钦州所有羽毛球培训机构中只有极少是组建了教练团队的,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由三位教练共同教学,其他均为独立的教练招生教学,有些是聘请助教,但培训班日常的教学和运营也都以独立教练自主发展,从这一层面来说,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与其他独立任教的羽毛球培训机构相比,其优势是可想而知的。从教练资质看:俱乐部崔教练立足钦州羽毛球培训13年,兢业勤恳,悉心研究羽毛球教学,自成一套集理论性、实践性于一体的羽毛球培训方法,为钦州羽坛带出了一批批优秀的羽毛球运动骨干,教练员黄喜悦和杨迪师承崔教练,在市级、省级的比赛中屡获嘉奖,成绩也是钦州羽坛有目共睹的,且两人在大学期间乃至工作后,也都参与开展羽毛球培训班活动,教学经验极其丰富,与钦州其他羽毛球培训机构的教练比较一下,师资难道不是最具实力的吗?从培训班教学成绩看:近十年来,在广西区运会及锦标赛的羽毛球项目上,经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培养的人员中,就有28名运动员获得了4个冠军、6个亚军、2个季军、8个第四名、15个第五名,并且培养了5个国家二级运动员。对比其他培训班的教学业绩,这些卓著的成绩足以证明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是“最具实力”的。因此,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的招生简介中阐述的客观事实,不是虚假表述,不存在虚假介绍,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 “短笛吟风”发布的该论坛帖子,是别有用心的炒作,若钦州市羽毛球联合会认为本市存在不正当竞争,则可直接通过与会员进行对话、协调的方式矫正解决,而无须发帖论坛,通过舆论压力来制衡打压他人的发展。更有意思的是还多次点到叶长辉教练利益受损,必须给予道歉等,可见,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在此,我俱乐部奉劝各位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善于甄别事物的真相,特别是爱好羽毛球的网友,更要慎重选择自己的阵营,选择好自己的服务对象。
钦州市新星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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