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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桂钦海运破产重整一案的相关人员注意了:要以重庆新航船务有限公司的马之林为戒。被拖欠了5年的船员不要学习新金船务有限公司的船员屈某。我们要依照《破产法》,但希望《破产法》不仅仅是用来保护郭某人的工具,同时也是保护两三百船员合法工资权益的法律。在友情提醒郭*金出门带上保镖,于己,于员工,于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转马之林,男,53岁,大学学历,经济师,重庆市石柱县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重庆市水运协会化学危险品运输专委会会长和滚装船运输专委会副秘书长。1982年7月-1985年12月历任石柱县轮船公司办事员、科长、副经理、经理;1990年1月-1991年3月任四川省黔江地区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1991年4月-2000年1月在四川黔江地区交通局工作;1994年12月至1998年11月兼任四川省黔江地区三峡轮船公司法定代表人;2001年1月辞去公职以后从事长江水上个体私营运输企业,主要从事长江水上散货船、客船、集装箱船以及载货汽车滚装船运输;2003年9月起任重庆金航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1月起任重庆新金航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由于长期拖欠船员工资,2017年7月20日在办公室被船员一刀毙命!拖欠工资的船老板这就是报应!工资是什么?工资是船员养家糊口的廉价劳动报酬,老板你不给员工发工资,你就是剥削了别人一家的生存权利!和杀人没有什么区别!你被杀了都是你逼别人杀你的!安息吧!事实证明船员也有反抗的一天!
正所谓:人在做,天在看!这就是拖欠船员兄弟工资的下场,虽然这样做法不提倡,但是这也是给拖欠船员兄弟的工资的船东提一个醒,坏事做多了迟早是要还的,大家踊跃转发给船东们提醒一下。 来自: 微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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