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n
|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记者杜宇)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无论是既有措施的细化,还是新措施的出台,都传递出加大楼市调控力度、巩固扩大调控成果的信号。
自2010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涨幅同比持续回落,环比涨幅回落后在低位波动,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房价总体上仍在高位波动。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新一轮调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明确了地方政府在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住房用地管理、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等方面的职责。同时,明确约谈问责内容,强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新一轮调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对保障性住房房源,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保障性住房管理等都提出新的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要求,特别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既有现实意义又有前瞻性。
新一轮调控措施综合运用税收信贷限购等政策手段,通过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扩大限购城市范围,继续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应当看到的是,新一轮调控措施对于自住性购房需求并没有出台限制规定。一紧一稳之间,体现了楼市调控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的要义。
新一轮调控措施进一步强调加大住房用地供应,既从用地年度计划入手,又从供地方式、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审查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防止高价地、囤地等现象出现,从源头上确保增加土地有效供应。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房地产市场走势与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既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也面临一些有利条件。不利的因素主要包括流动性仍较充裕,通胀预期强烈,近年来住房用地供应波动较大,地方政府追求土地财政的动力仍然较强。有利的条件主要是2011年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信贷规模有所收紧,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提供更多的中小套型住房,有利于分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
楼市调控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只要我们不断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既着眼于解决当前问题,又致力于长远制度建设,相信房地产市场一定会平稳健康发展,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一定会逐步得到解决。
来源 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