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近日,一名90后男子的母亲收到了一份“豪礼”——货到付款的那种。付多少?也还行,就500多……嗯,再仔细一看,后面还加了个“万”。拿着“付款单”的母亲,傻眼了,收还是不收? 4月,夏母代收了一封缙云法院寄来的EMS,收件人正是自己的儿子夏某。“法院?不会是寄错了吧!” 等拆开快件后,夏母看到里面有一沓材料,其中有一份是“执行通知书”,意思是,儿子夏某欠浙江某公司借款300万元,限期履行,否则将由法院强制执行。然而夏母不知道还有大“礼”在后头。 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夏母焦虑不安,于是拨通了法院的电话。结果让她大跌眼镜。儿子夏某不止有一笔300万元的欠款,还有一笔220万元未到还款期限,而且,儿子为了逃避债务竟耍了一个自以为是的“小聪明”! “300万元已打入账户” “吴总,第一期的300万我已经打到卡里了,但我的卡被法院冻结了,你去申请下解冻,我好把钱转你。”在执行立案前,夏某向上述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吴总打了一通电话。 早在今年3月,该公司因夏某未归还借款诉至缙云法院。审理期间,该公司向法院申请保全夏某的财产。经执行查控,缙云法院依法查封了夏某名下房产一套,并冻结了其名下四个银行账户。后经审判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夏某于今年4月分两期支付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费用,共计5200000元,第一期支付3000000元。 为取出这笔300万元存款,该公司向缙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按执行程序发起网络查询。奇怪的是,查询反馈显示夏某的银行账户并没有300万元进账。 但夏某坚称已经把钱打入银行账户,并在移动微法院上向执行干警出示账户余额截图。为核实这笔款项的真实性,执行干警立马赶往夏某此账户的开户银行所在地金华,调取交易明细。结果依然查无此账。难道300万元真的不翼而飞了? 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夏某,质问夏某所言的真实性,并告诫其必须实事求是陈述,否则法院将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意欲“瞒天过海”的夏某这才承认自己说了谎。 原来他根本没有将300万元打入银行账户,在移动微法院出示的账户余额截图是他从历史流水记录里裁剪的,并非近期存入。夏某这么做,只是想通过弄虚作假让法院对其名下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拖延执行进程。 母亲为儿子还520万债务 真相大白后,执行干警对夏某的行为予以严肃口头训诫,并再次责令夏某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且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若逾期,法院可依法采取限制实施高消费行为、限制出入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他没给我说过这个事,如果不是给法官打电话,我还不知道他在外面欠这么多钱。欠了钱我们就想办法还人家,我儿子不懂事,我一定会想办法把债务还清。我现在就去筹钱,贷款也好,借钱也罢,请求法院向申请执行人争取一星期的筹款时间,先不要将我儿子纳入失信黑名单。” 夏某母亲告知法官愿意代儿子偿还债务“作为他的母亲我也有责任,没教育好儿子。”并为儿子的不诚信行为诚恳致歉。 经执行干警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表示充分理解夏母的心情,同意宽限还款日期,并自愿放弃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的请求。 一周后,夏母如约将520万元款项及执行费一次性付清。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此案中的夏某送出的这份“豪礼”确实又“贵”又“重”。而身为一名母亲,护子心切是本能,不到万不得已、走投无路,没有一个母亲会“拒收”。 但为子还债,并不是天经地义,夏某或许相对幸运,但现实不会一再为投机取巧“亮绿灯”,母亲也不可能是永远的“靠山”。人无信不立,夏某应该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堂堂正正的做人,尊严和诚信不能丢! “母亲”,应是每一位孩子成长为羽翼丰满的大人后,尽全力保护的人。愿天下母亲,都能被岁月温柔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