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重磅!!开汽车、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朋友们注意了!广西交警即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问题来了整治时间多长?重点查处哪些违法行为?……答案都在这里了!
4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处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不带头盔”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少交通事故伤亡。
据统计,2019年,全区共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4105起,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4%和2.12%;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起,同比下降29%。其中,私用小型客车发生较大事故占总数的68%。
近年来,私家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强超强会引发较大事故突出,私家车因不系安全带加重事故损害后果的问题愈发凸显;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行人三大群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了总数的75%。此类交通事故致死的原因主要是颅脑损伤,占总数的73%,其中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使用安全头盔在颅脑损伤致死事故中占较大比例。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在全区铺开——划重点!!①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②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③开车不使用安全带将会被严查!
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予以纠正、教育,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交管部门也对近年来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发现,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很多骑乘人员因未佩戴头盔,而死于颅脑受损。
还有人说,“坐在后排挺安全的,系啥安全带啊!”“太勒了,不舒服!”“系安全带,太麻烦了!”这是大多数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借口。下面这段IIHS的碰撞测试,模拟时速56公里时出现正面碰撞事故。 ↓↓↓
撞击瞬间,安全气囊弹出保护,安全带将前排驾驶人拽住。后排乘客没有系安全带,因为惯性就直接向前撞去。如果是真实环境下的乘客,后果不堪设想。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强化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宣传,宣传引导先行,提升汽车、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骑乘人员的“一盔一带”安全防护意识。要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积极联合当地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销售企业、爱心企业等,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同时,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违法查纠查处。将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加大查处力度。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予以纠正、教育,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同时,加大对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对于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运输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力争到2020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生死间不能靠运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生命只有一次,请安全出行、规范骑行,且行且珍惜
来源:广西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