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1334|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都市资讯] 非法拘禁欠债人、勒索诈骗村民钱财,那思镇“土霸王”被判有期徒刑5年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4 10:1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钦州市钦南区以刘某会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非法拘禁欠债人、勒索诈骗村民钱财

“土霸王”横行一方 三罪并罚领刑5年

      广西新闻网 钦州讯 (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方小波)去年6月的一天,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突然响起阵阵鞭炮声,人们举着锦旗舞着狮子来到当地派出所,欢庆钦南警方将以刘某会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一举拿下。随后,钦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三罪并罚,判处刘某会有期徒刑5年。刘某会不服提起上诉,今年10月9日,钦州市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

    村民介绍,在钦南区那思镇,现年49岁的刘某会经常向村民勒索钱财、强占山岭,如有不从,就扬言“枪口不留情、棍子不认人”,被当地人称为“土霸王”。

    钦南区法院一审认定,2014年5月24日下午,刘某会、黄某、农某宁等人驾驶面包车,到灵山县伯劳镇良坪村委向村民黄某清追偿赌博债务,几人将黄某清抓住并持木棍殴打,后又将黄某清挟持到钦南区那思镇,威逼他尽快还债。当天傍晚,黄某清写下两张欠条分别交给刘某会与黄某后,被准许离开。公安机关立案展开侦查,于去年6月6日将刘某会等3人抓获。

    除非法拘禁罪,钦南区法院还认定刘某会犯敲诈勒索、诈骗两罪。其中,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有两项:一是2012年11月,个体户李某等人获得了那思镇塘底村委吉新村宿怀岭的桉树所有权,在组织雇佣工人砍伐、运输作业过程中,刘某会以工人砍倒“社王”破坏了风水为由,威胁工人不得砍树及运输。第二天,其同伙刘某军到场进行阻挠,刘某会则威胁称要向林业部门报案,并殴打相关人员,还向李某等人索要1.5万元。二是2011年4月,刘某会以林某种植桉树时挖掉其种下的甘蔗种为由,通过言语威胁,向林某索取赔偿费2.5万元。

    刘某会的诈骗罪犯罪事实亦与桉树有关。2012年年初,黄某亮、黄某才合伙购买村民李某的桉树,两人未办得砍伐证便雇佣工人动工。此事被当地林业站发现,黄某才涉嫌滥伐林木罪被警方刑拘。刘某会得知消息后,称黄某亮与黄某才错砍了他的桉树,要两人“赔偿”了他1.2万元。

    钦南区法院一审以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3罪并罚,判处刘某会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000元。刘某会表示不服,以“未对被害人实施恐吓,犯罪事实的认定证据不足”为由,向钦州市中院提出上诉。钦州市中院9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

。。。。。。。。。  发表于 2015-10-14 21:23
广西新闻网标题犯常识性低级错误,缩句后为“恶势力团伙领刑5年”  发表于 2015-10-14 17:10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冇丢鸭毛过海 -1 三罪判五年,诈四万罚八千。啲法律醉生梦死。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3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5-10-14 11:10: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点评

五年后重操旧业,首先要翻本。  发表于 2015-10-15 06: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10-14 11:32: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丢那咩,50岁老克头,惊其咩,做其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10-14 11:33: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你队某团结都比人家欺负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10-14 11:40: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三几只人都敢跑去灵山XX村捉人?个条村滴人吃咩大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10-14 11:46: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滴人好惊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10-14 11:59: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那思人民发来贺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10-14 14:57:2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10-14 15:13: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顿你哈龙 讲个只老嘢 讲了几年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5-10-14 20:37:2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好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5-10-14 21:42: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这样子该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5-10-14 21:47:39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五年后又是一条恶霸。
来自: 微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5-2-25 19:05 , Processed in 0.167331 second(s), 2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