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专气排球竞赛规则
(试行)
桂林航专排球协会总结整理
气排球运动是一项新兴集健身、娱乐、休闲特点为一体的群众性运动,以其独特的魅力近年来在各地蓬勃发展,蔚然成风。普遍受到广大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群众的喜爱。
气排球运动有着球质软、手感舒适不易受伤、球体运行速度慢、场地小而便于组织活动和技术技巧多样化、易掌握等特点。为了进一步推动气排球在航专普及、开展,我们编纂本《规则》,目的就是使该项运动的发展在全校范围内得以统一并完善竞赛要求,同时为有针对性的加强规范裁判员的执裁行为,使裁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得以解决,使气排球运动在今后能够使之进行得规范、公平和公正,与社会气排球规则接轨,使其在广大群众中成为一项更具有群众性、普及性的健身体育项目。
本《规则》由桂林航专排球协会创始人、会长林文斌进行整理和总结完善,并获得桂林市多为排球界元老提出宝贵意见进行指导,在此逐一致谢!
本《规则》是参照各地目前各自规定的部分规则和广西大众气排球规则及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部分条款编纂的,因此仍存在很多不足,请大家指正。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排球协会
比赛场地与羽毛球场地相同,为对称的长方形,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 比赛场区为13.4米×6.1米的长方形。其四周至少有2米宽的无障碍区比赛场区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从地面量起至少高7米,其间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1.2.1
场地的地面必须平坦、水平、划一。场地的地面不得有任何可能伤害队员的隐患。不得在湿、滑或粗糙的地面上比赛。 1.2.2
室内比赛场地的地面必须是浅色。比赛场地界线为白色。 1.3.1
所有的画线宽4厘米。其颜色应该是与地面以及其他项目场地画线不同的颜色。 两条边线和两条端线划定了比赛场区。边线和端线都包括在比赛场区的面积之内。 中线在网下连接两条边线的中点。中线的中心线将比赛场区分为长6.7米、宽6.1米的两个相等场区。 每个场区各画一条距离中线中心线2米的进攻线,标出了前场区。 中线中心线与进攻线2米之间为前场区。前场区被认为是向边线外延长的,直至无障碍区的边沿。 2.1.1
球网架设在中线上空,高度为1.80—2.00米。女子1.80,男子2.00.木地板可为2.10-2.20米 2.1.2
球网的高度应从场地中间丈量,球网两端(边线上空)的高度必须相等,并不得超过规定网高5厘米。 球是圆形的,由成都市排球协会定制的专用气排球。圆周: 75-80厘米,重量:100-150克塑料充气球。 4.1.1四人和五人制比赛一个队最多有8名队员,1名教练员。(目前多为五人制) 4.1.2
三人制比赛一个队最多有6名队员,1名教练员。 4.1.3
家庭组比赛一个队最多有3名队员,1名教练员。 小学组(父母带1名小学生);初中组(父母带1名初中生) 4.1.4
每队有1名队员为队长,队长在记分表上和着装上被注明。 4.1.5
只有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才可以进入场地和参加比赛。教练员和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以后,已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名单不得更改。 队员服装包括上衣、短裤、袜子和运动鞋,需自行准备。 4.2.1
运动鞋必须是没有后跟的柔软轻便的胶底或皮底鞋。 4.2.2.1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 4.2.2.2 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 4.2.3
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条状标志。 4..2.4 禁止穿着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服装和与同队其他队员不同颜色的服装。 4.3.1
禁止佩戴可能对运动员造成伤害及加力的物品。 5.1.2
犯规:当队员的比赛行为违背规则时(或有其他方式的犯规时),裁判员按以下规则进行判断和作出决定: 5.1.2.1如果两个或更多队员同时犯规先后发生,只判第一犯规; 5.1.2.2如果双方队员同时犯规,判为”双方犯规”,该球重新比赛。 5.1.3.1 如果发球队获胜,得一分并继续发球;但需要换位和换人发球。 5.1.3.2 如果接球队获胜,得一分并获得发球权。也需要换位和换人发球。 5.3.2
如果1:1平局时,决胜局(第三局)打至15分先得15分者获胜,其中一放先到8分必须交换场地。 5.4.1某队被召唤后拒绝比赛,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对方以每局21:0 的比分和2:0的比局获胜。 5.4.2
某队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处理同规则5.4.1。 5.4.3
某队被宣布一局或一场比赛阵容不完整时,则输掉该局或该场比赛,判给对方胜局或该场比赛所必要的分数和局数。阵容不完整的队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
比赛开始前由第一裁判员主持抽签,决定首先发球的队和场区。 5.6
准备活动:两队在比赛前共同活动3—5分钟。 5.7
准备活动时,应填写本队队员发球次序表交记录台。 6.
比赛的状态
6.1
比赛的开始
经第一裁判员允许,发球队员击球时比赛开始。
6.2
比赛的中止
裁判员鸣哨即为比赛的中止。如果裁判员是因出现犯规而鸣哨,则比赛的中止是由犯规一刻开始的。
6.3
界内球
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为界内球。
6.4
界外球
下列为界外球:
6.4.1
球接触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线以外;
6.4.2
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场上比赛队员;
6.4.3
球触及网柱以外部分;
6.4.4
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
6.4.5
球的整体从网下空间穿过。
7
比赛中的击球
比赛队必须在其本方场地及空间进行比赛,但可以越出无障碍区救球。
7.1
球队的击球
比赛队员与球的任何触及都视为击球。每队最多击球三次将球击回对区,如果超过则判为“四次击球犯规”,但拦网不算一次击球。
7.1.1
连续击球
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
7.1.2
同时击球
两名或三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
7.1.2.1同队的两名(或三名)队员同时触到球时,被记为两次(或三次)击球(拦网除外)。如果只有其中一名队员触球,则只记一次。队员之间的碰撞不算犯规。
7.1.3
借助击球
队员不得在比赛场地之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支持进行击球。但是队员可以挡住或拉住另一名即将犯规(如触网、过中线等)的同队队员。
7.2
击球的性质
7.2.1
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任何部位。
7.2.2
球不能被接住和/或抛出。它可以向任何方向弹出。
7.2.3
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但必须是同时。下列情况除外:
7.2.3.1 在第一次击球时,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一个动作中连续触球。
7.3
击球时的犯规
7.3.1
四次击球;一个队连续击球四次。
7.3.2
借助击球;队员在比赛场地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
7.3.3
持球;球被接住和/或抛出,而不是被弹击出。
7.3.4
连击;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
8
球网附近的球
8.1
球通过球网
8.1.1
球必须通过球网上空的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过网区是球网垂直平面的一部分,其范围::
8.1.1.1 下至球网上沿;
8.1.1.2 两侧至球柱及其延长线;
8.1.1.3 上至天花板。
8.1.2
球的整体或部分从延长空间进入对方无障碍区,可以在下列情况将球击回;
8.1.2.1 队员不得触及对方场区;特殊情况为:进攻方是第三次击球,防守方可以伸手过网拦网!
8.1.2.2 球被击回时,它的整体或部分必须从同侧延长空间通过。对方队员不得阻碍此击球。
8.2
球触球网
球通过球网时可以触及球网。
8.3
球入球网
8.3.1
球入球网后,可以在该队的三次击球内再击。
8.3.2
如果球击破球网或使球网坠落,该球重新进行。
9
球网附近的队员
9.1
越过球网
9.1.1
拦网时允许拦网队员在拦第三次击球越过球网触球,但不得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时妨碍对方。
9.1.2
进攻性击球后允许手过网,但击球时必须在本方空间。
9.2
网下穿越
9.2.1
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也不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
9.2.2
穿越中线进入对方场区算失球;
9.2.2.1 队员的一只(两只)脚或一只(两只)手部分(全部不允许)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其余部分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是允许的。
9.2.2.2 队员身体的任何其它部位都不允许接触对方场区。
9.2.3
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区。
9.2.4
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队员可以穿越进入对方的无障碍区。
9.3
触网
9.3.1
比赛未间断时队员触网即为犯规。
9.4
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9.4.1
对方进行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时,在对方空间触及球或对方队员。
9.4.2
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并妨碍对方比赛。
9.4.3
越过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9.4.4
队员击球时或干扰比赛情况下触及球网或球柱。
10
发球
队员在发球区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的行动是发球。
10.1
首先发球
10.1.1第一局和第三局由抽签选定发球权的队首先发球。
10.1.2其它各局由前一局未首先发球的队首先发球。
10.2
发球次序
10.2.1每局比赛开始前,按照填写的本队队员发球顺序表依次发球。
10.2.2
一局的首先发球后,队员按下列规定进行发球:
10.2.2.1 当发球队胜一球时,须依次轮换其他场上队员继续发球;
10.2.2.2 当接发球队胜一球时获得发球权,按本局填写的发球顺序表依次发球。
10.3 发球的允许
第一裁判员检查发球队员已握球在手,而且双方队员已做好比赛准备时,鸣哨允许发球。
10.4 发球的执行
10.4.1
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
10.4.2
球只能被抛起或撤离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摆弄球是允许的。
10.4.3
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和发球区以外地面。击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场区内或发球区以外。跳发落地在场内也算失球。
10.4.4
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后8秒钟内将球发出。
10.4.5
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前的发球无效。
11
进攻性击球
11.1
进攻性击球
11.1.1
除发球和拦网外,所有直接向对方的击球都是进攻性击球。
11.1.2
在进攻性击球时,吊球是允许的,但击球必须清晰并不得接住或抛出。而且球带有弧线上的趋势!同11.2.1
11.1.3
球的整体通过球网垂直平面或触及对方队员,则认为完成进攻性击球。
11.2
进攻性击球的限制
11.2.1队员在前场区(两米线内)处理高于球网的球时(不能扣球、快抹和加压吊球,探头球除外),但可以完成有明显抛物线的吊球。
11.2.2
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后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是:
11.2.2.1 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超过进攻线;
11.2.2.2 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
11.2.3
接发球队队员不能对处于前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11.3
进攻性击球的犯规
11.3.1
在对方空间击球。
11.3.2
击球出界。
11.3.3
队员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并且击球时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
11.3.4
对处于前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12
拦网
12.1
拦网是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行动。
12.2
完成拦网
触及球的拦网行动为完成拦网。
12.3
集体拦网
多名队员彼此靠近进行拦网,为集体拦网。其中一人触球则完成拦网。后排不允许拦网。
12.4
拦网的触球
在一个动作中,球可以连续触球一名或更多名的拦网队员。
12.5
进入对方空间拦网
拦网时队员可以将手或手臂伸过球网,但不能妨碍对方击球。过网拦网的触球必须在对方进攻性击球之后。
12.6
拦网与球队的击球
拦网的触球不算作球队三次击球的一次。拦网后可以由任何一名队员进行第一次击球,包括拦网时已经触球的队员。
12.7
拦发球
拦对方的发球是被禁止的。
12.8
拦网的犯规
12.8.1
过网击球
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的同时,在对方空间完成拦网。
12.8.2
拦对方发球
12.8.3
拦网出界
13
正常的比赛间断
正常的比赛间断指换人和暂停。
13.1
在裁判员的允许下,一名队员离开场地,而由另一名队员经记录员登记后占据其位置的行为称换人。
13.2
只有教练员和场上队长可以请求间断。请求换人必须在比赛成为死球后、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前,并使用相应的手势。
13.3. 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请求五人次换人。
13.4
在同一次换人请求中,可以替换两名或更多名的队员。但是每一队员只能换上下各一次,也只能是换同一个人(一一对应)。
13.5
某队员受伤不能继续比赛时,可采取超出规则13.3限制的特殊换人。
13.6
裁判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场。
13.7
每局比赛只允许暂停两次,每次时间一分钟。
14
局间休息与交换场区
14.1
局间休息
所有局间休息均为2分钟。
局间休息用于交换场区和在记分表上登记球队队员发球的顺序。
14.2
交换场区
14.2.1每局结束后比赛队交换场区,决胜局除外。
14.2.2
决胜局中某队获得8分时两队交换场区,不休息。如果未能及时交换场区,则应在此错误发现时立即交换,保留交换场区时两队已得的比分。
附:场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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