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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钦州市摄影家协会2011年度摄影创作评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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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09:4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钦州市摄影家协会2011年度摄影创作评奖通知 为了更好地展示我市广大摄影爱好者2011年度摄影艺术创作的成果,总结一年来我市摄影创作所取得的新成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12月份将开展2011年度钦州市摄影家协会优秀摄影作品评选活动,欢迎全体会员及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评资格 凡属我会会员和在钦州工作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提交作品参评。在本次活动中获优秀奖以上名次的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的作者作为申请加入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二、参评作品范围及要求 (一)参评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所拍摄地域不限,但作品必须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所拍摄。 (二)参评的作品边长10寸(最长边尺寸)的照片,组照算一幅,组照作品不超过6张,宽幅作品宽度不能超过8寸。参评作品一并提供电子文件,jpg格式不少于3MB,tif格式不少于20MB。以便作资料存档,同时2012年迎春摄影展,将从参评作品中选出部分作品进行展览。 (三)照片背后必须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 (四)每位作者限交作品五幅。 (五)已在市级以上摄影比赛(展)中获过三等奖以上的作品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获奖者由摄影家协会颁发荣誉证书,非摄影家协会会员的,可作为申请加入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可申报市委宣传部年度政府创作奖。 四、评审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奖公平、公正、公开,协会成立钦州市摄影创作评奖评审委员会。由多名资深的摄影家组成,评审时间待定。 五、截稿时间 本次活动截稿日期:2012年1月5日(参评作品的以收到作品为准),逾期自负。 联系人:许志干 联系电话:13317672860 QQ:992315155; 李 凡 联系电话:13387773626 QQ:247881481。 通讯地址:广西钦州市金穗街三巷16号 本次评奖活动解释权归钦州市摄影创作评奖评审委员会 钦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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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20 21:33: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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