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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组织发动人员参与广西体育 之星评选投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活动方案》,经各有关单位推荐、评委会核查、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十星”各15名候选人,并已在广西新闻网登载,接受社会公众投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发动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参与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投票方式详见广西新闻网:
二、为了提高本次活动效果,让更多精彩宝贵的体育素材通过网络展示给公众,让更多的人了解体育、参与体育、热爱体育,主办单位将支持鼓励各候选人重新上报视频资料,部分体育之星候选人视频资料中允许含有本地本单位一些风景名胜和民族特色内容,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放到投票页面。为了公平,各市各单位要通知到各候选人,是否愿意制作视频资料上报则由候选人自定,各市各单位不能硬性要求。视频资料时长在1—10分钟,格式为AVI,MPG,报送时间为2012年3月5日前。
三、本次评选活动设组织奖、参与奖,将对推选、投票积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详情见附件。
四、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发动投票活动方案和总结工作。2012年3月15前将活动方案和总结报送到广西体育之星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email=电子材料也必须在2月12日前发送到gxtyjqtc@126.com]发送到gxtyjqtc@126.com[/email]。
附件: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奖、参与奖评选办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奖、参与奖 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积极参加和支持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活动,确保各项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活动方案》的要求,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活动设组织奖、参与奖。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组织奖评选对象为全区各市、县(区)、中区直机关,以及参与报道评选活动的新闻媒体,奖励名额若干。
(二)参与奖评选对象为积极参与投票的个人,奖励名额60名。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组织奖
单位重视,效果明显。认真执行《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活动方案》及其有关文件要求。单位主要领导重视评选活动,认真推荐候选人。宣传发动有力,能够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形式做好活动宣传工作。积极发动本市、县(区)群众或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评选,参与投票人数多。各市组织发动参与投票人数必须达1万人以上方可有资格申报组织奖。
(二)参与奖
参与者主动积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认真执行《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活动方案》及其有关文件要求。主动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宣传本次活动和体育之星,认真阅读各候选人材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方式投票,每类之星至少选出5个以上。
三、评选方式
(一)组织奖
由单位自荐和评委会推荐相结合。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广西体育之星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市、县(区)、中区直机关及新闻媒体参与评选活动的组织、宣传、发动、参与投票人数等主要业绩进行评比,确定组织奖名单。组织奖申报单位必须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并于3月15日前报送到广西体育之星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email=电子材料也必须在2月12日前发送到gxtyjqtc@126.com]发送到gxtyjqtc@126.com[/email]。
(二)参与奖
参与奖获得者由领导及体育之星在颁奖晚会上进行现场抽取。
四、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将对获得组织奖的单位授予奖牌。
参与奖的奖励办法:一等奖10名,奖励价值3000元的奖品;二等奖20名,奖励价值1500元的奖 品;三等奖30名,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主动联系获奖者发放奖品。
五、本办法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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