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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故事] 我独生女结婚,无彩礼无陪嫁自己有房,不承担儿媳身份,换自由身,这样的想法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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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7-3 11:49: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我是独生子女,钦州这个城市工作,收入3w+,未来老公水平相当,但上升路径比楼主宽。早恋至今12年,拟结婚,正在整理婚前协议。

初步思路是:

1.不嫁不娶,双方自愿结婚,组成家庭。不要彩礼不要陪嫁。

2.我婚前购买的房子(带装修有贷款),男方不参与还贷,为我完全所有,不计入共同财产。男友现用车辆同理,不计入共同财产。

3.婚后双方财务自由,按照各自收入的30%存入共同账户,维持家庭生活开支。剩余部分,对方无权过问。生育之后,公用基金比例上浮至50-60%。

4.婚后双方不承担儿媳和女婿身份,年节各自照管孝养各自老人,配偶不承担孝亲义务。

5.初步计划5年内不生娃。一旦生娃,小孩姓氏由夫妻双方竞价决定,价高者得,但是竞价金额要在上户口前存入孩子名字的账户之下,作为教育基金。孩子18岁后,姓氏是否变更由其本人决定。

6.女方现住房屋男方可以无限期居住,但男方父母或其他亲属不得要求同祝若未来男方自行购房,女方享有同样权利,并接受同样限制。男方现用车辆,女方父母及亲属同样不得提出使用的要求。

7.婚后,在生育小孩之前双方享有全部自由,任一方提出离婚要求,对方不得反对,否则不予分割公共基金财产。在生育小孩之后,双方均不得提出离婚,直至最小的小孩年满18周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共同财产及小孩冠姓权,抚养权等一切家庭权利。

以上。

作为受父母压迫,不得不走进婚姻的非婚主义者,请多多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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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花地丁 -4 借91楼的评论,你这就注定孤独终老的前奏。小小钦州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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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7-3 11:52: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你的这些条件男方同意吗?双方父母都同意吗?这个婚姻这么冷漠的开始,会有好的未来吗?如果你真的不想结婚,就不要结,你这么做只是在耽误男方的时间,生了孩就是害了他,将来离婚对你父母的打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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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7-3 12:00: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楼主这个协议挺好的,还有婚后对方亲戚朋友的人情支出的归属,家务的分配,对方婚后负债的问题等等,虽说是不像婚姻,其实婚姻本质也是合伙人关系。这社会太不靠谱了。真正有心经营的人,根本不惧怕这个,怕负责任的或做不到的人才会提出抗议。人贵在双方主动付出和承担,不是光说不做。如果付不起这个责任,还是不要生孩子的好,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合则聚不合则分。不结婚,也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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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7-3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干的好,真爱你的男人会签的,我的好姐妹家里特有钱,结婚十二年了,男的把房子偷押高利贷又从我朋友几个哥那私下借了四十多万,现在自己躲起来了,害得我朋友现在无家可归还背了一身债,可怜的是孩子还小,房子没有了,他又躲着婚还没有离成,法院不判离,小孩上学都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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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7-3 12:07: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个协议有点太过份了吧!第四第六都毫无人情味!试问,结婚后你老公的家人依然和你无关,那不是等于没有媳妇?说句不好听的话,要是你婆婆生病住院,也和你无关? 我觉得,订婚前协议的人,都是极其自私和功利的人。这种人,只会用条条框框来衡量人性。如果哪天你不幸掉到河里,你怎么指望有陌生人去救你? 因为你和陌生人没有签协议,人家么有义务救你!所以,人活在世上,不能太以自我为中心,还得替别人着想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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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7-3 12:12: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说白了,就是想有规律的性生活,又不想受婚姻的束缚。这对男人无所谓,对女人是危险的。因为20多岁的女人是美丽的,但30、40之后,你还美丽么?如果那时你男人玩腻了,走人了,你能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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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7-3 12:15: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家里电灯坏了是你修还是他修,来了客人是你出面招待还是他出面招待,生孩子的时候要不要他照顾,一方生病另一方要不要关心,生了大病是不是把公共积金用完就不看了呢。。。小丫头你想的太简单了,这样的婚姻生活在任何时候都行不通,不信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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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7-3 12:18: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也来说说我的看法,首先“配偶不承担孝亲义务”这个貌似不合法吧?即使写入协议也是无效条款。然后,既然是非婚主义者,不如就硬挺着熬几年再说。最后,婚前协议很好,但最好别让双方家人知道,年轻人容易理解,老一辈怕是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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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7-3 12:21: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还少一条,上一次床谁付谁多少钱。

如果一方在外面跟其他人上床,其费用由共公基金支出。

这样还结毛个婚啊,真是发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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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7-3 12:25: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可行~行不通,其实无非是想男女平等,列如姓氏,列如赡养双方父母,不许双方父母住自己购买的房子里,其实楼主是不是经历过之前的感情呢?
男人不会同意的,除非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赡养父母是中国传统,你对他父母不好,他也会如此对待你父母,子女都会把父母放在第一位的,所以我觉得少有吧~任何事也绝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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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7-3 12:29: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想法很前卫啊,但是没有了人情味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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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7-3 12:32: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看着不错,不知道实施起来怎么样。只想说家务事很多,有很多是结婚前想不到的。不过经济基础强就会好解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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