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392|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都市资讯] 初三学生向同学投毒致其脏器受损 被记过处分(图)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6-3 17:26: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微博截图

        最新消息:

        @京华时报【毒物为硫酸铜中毒者多处脏器受损】记者从北京汇文中学了解到,赵某在事发当天下午课堂上,趁同学不备,将网购的硫酸铜放入对方饮料瓶中,致其腹中疼痛后被送医。中毒赵同学家长说,医院诊断为硫酸铜中毒。经救治,赵同学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其多处脏器受损,仍在进一步治疗恢复中。

        据京华时报6月3日消息,网传一则落款为北京汇文中学的《布告》称,4月12日,该校初三学生赵某向其同学赵某饮料瓶中加入网上购买的化学药品,赵某(后者)饮用后中毒住院。赵某的行为给中毒同学造成伤害。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给予投化学药品的赵某记过处分。目前汇文中学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但不清楚具体原因。(京华记者 张恒)

点评

故意杀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发表于 2016-6-3 23:05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6-6-3 17:29: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既然被害同学脏器受损、就用施毒者的脏器调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6-6-3 18:46: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种同学真的是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6-6-3 20:02: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是犯罪行为好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6-6-3 21:18: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置国法于何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6-6-3 22:33: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6-6-3 23:49: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以前是谈个恋爱就开除,这次是投毒都只记过,真尼玛扯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6-6-4 00:07: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投毒啊,不是放泻药啊.....只是处分?学校怎么不说颁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6-6-4 01:05: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置国法于何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6-6-4 01:58: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以后想要杀谁,忽悠个未成年去干掉他就好,反正被保护不坐牢,怕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6-6-4 02:20: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置国法于何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6-6-4 03:36: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够刑事立案了.为何这等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5-2-7 18:38 , Processed in 0.153134 second(s), 2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