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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海惠充值 于 2016-7-3 18:49 编辑
去年4月份,本人在光大白石湖买了期房,自从签了合同后,和大多数业主一样盼望着能按时交房,特别是经历了“红日国贸”的烂尾,“年年丰”的停工,更是忧心不已,寝食难安。当如期收到光大寄来的通知书时,喜开颜笑,但是看到不管交不交房都要从7月1号开始收物业管理费和电梯使用费(而且是按照钦州最高标准收,每月共约130)时,顿时就不开心了。因为还没做好装修准备。
既然如此,就早点去收房吧。鉴于之前的买房经验,我做了点功课,不过最后发现还是不够他们来!
一去到那里,赶上下雨,有人过来为你撑伞(一开始很感动,之后觉得感动就上当了,应该视这是应有的服务-最高物业标准啊!)然后有个人专门为你服务,当他不是先带你验房而是带你去签协议交钱!我的天,差点上当,就算我在网上买个手机什么的,我也会验货再签收,现在我花了一辈子的血汗钱买的房子我能这么草率就签?我脑子真是进水了!幸好最后关头我清醒过来了,我说先验房!先验房!先验房!那个帅哥只好待我上去验房,我找了做装修的朋友带工具去验!结果发现了不少问题!而且那个验房记录单没有物业公司的名称,带去验房的是临时调过来的,只有他们的签字物业最后会承认吗?所以我强烈要求盖了章!
另外,我也看了其他公共部分,发现楼梯脏乱,楼梯栏杆生锈,地下停车场积水等问题。既然已经全额交了物业费,所谓的这就是最高的物业服务标准?(只给了三个门禁,文件是五个)
不过最后我还是签了,回来翻看合同,看到交房那款,明白其实可以拒收,而且由出卖方承担延期责任!
所以即使交房了也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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