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9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月20号,星期五下午,有去广州游玩的朋友来拼车吗?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1 13:1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如标题,本月本月20号要出趟差到广州,不想赶动车。有没有那天要去广州的朋友?约一下自驾。本人自驾一辆别克威朗,最好来三到四个朋友拼车。乘客最好不晕车的,车上不允许抽烟!!行李不要太多,后备箱我自己放一个20寸行李箱,还可以放3个。有想同行的朋友,先私聊,确认上车地点。男女无所谓。车费100左右吧,或者把油钱和高速费用平摊也行。反正有意向的先加微信私聊!!!!huang92958;电话18377792958









乘客需签协议


一、签协议和买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拼车回家虽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营运,所以车主不会向乘客提供票据等安全凭证,并对其安全负责,但是车主并不能因此免于纠纷。因此,出发前,车主事先与搭乘者签署一份协议,这样作为一份民事合同,只要双方同意并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双方可以免于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之中。
          二、搭乘前,乘客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也是一种保护自己,又规避了事故责任的方式,对双方都有利,所以不要抱无所谓,我不会那么倒霉之类的想法,虽然安全第一,但是也要预防为主哦! 别忘了在拼车之前签一份拼车协议
          拼车协议格式 车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搭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搭车路程、时间 出发地: 目的地: 出发时间: 到达时间:
          (二):搭车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每周 至每周 搭车。

            三、搭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搭车费用: 元/次 ,共 元。
             2、支付方式:按 支付,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乙方送达指定地点;
              2、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搭车费用;  
              3、搭乘车辆及附属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车辆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甲、乙双方如一方由于个人原因或车辆问题,需中断服务的,必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可以暂时停止搭车服务,扣除相应费用或搭车期限顺延;
            5、如因特殊情况某次甲方临时无法提供车辆或乙方无法搭车时应即时通知对方,暂时停止搭车服务,扣除该次相应费用或将搭车期限顺延一次;  
            6、在搭车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7、甲方在提供搭车服务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
           五、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协议,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人民币 元整;
          (2)按本协议总金额的 %确定。
           2、凡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和补充条款及附件共有贰页,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4 00:52: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没人去广州的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5 21:07:08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广州有没有人去
来自: 微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16:44:5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去广州,还有一个位置
来自: 微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11-14 14:39 , Processed in 0.140210 second(s), 1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