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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为何东方村多方投诉无门,处理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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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6 11:45: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质问钦州市人民政府、钦南区人民政府、钦州市环境保护局、钦州市住建委,为何东方村多方投诉无门,处理无果,行政部门无视中央巡视组督察的整治问题,东方村民深处水深火热之中。

2016年8月,中央环境巡视组进驻广西督察环境问题,督察钦州市东方豪庭小区按要求整治小区内环境,并责令钦南区人民作为责任单位负责监督实施。如今,2017年将至,仍毫无音讯,简直是无视中央权威、无视巡视组督察。

是不是一定要横幅示威?是不是一定要上报信访、纪委、督察?是不是要报送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才能引起重视???


这一系列问题曾直接反馈给自治区住建厅厅长,后来委派了一位调研员到钦州市住建委协调处理方案

钦州市住建委在调研员离去后,一直漠视不管,没有下文。






钦州市国安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肆意践踏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严重违反国家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在没有竣工验收合格且尚未达到法定基本交房条件下就欺骗业主进行强制交房。
        由于开发商和承建方有扯皮问题未处理完毕,承建方停止小区一期工程的收尾建设工作,整个小区一期工程处于未完成建设状态,因此至今都未能进行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不仅如此,北四、五、六栋从2012年欺骗业主陆续进行强制交房至今都没能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任何交房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注明:本小区一期工程至今未进行法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尚未达到法定的基本交房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注明:本小区在进行交房时,均未通过消防验收,住建委、房产管理局可以查询其消防验收合格日期。例如:北三栋在2011年9月28日发出交房通知书,但北三栋在2012年7月26日消防验收合格,开发商违反了消防法把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交给业主居住,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置广大业主安危不顾。)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注明:本小区一期工程至今未进行法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尚未达到法定的基本交房条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部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的强制性条文6.0.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注明:本小区第一批合同交房日为2010年底,但开发商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交房强制性条款,欺骗广大业主将尚未达到基本交房条件的房屋进行强制交房、将尚未竣工验收合格且未经验收备案的房屋交给业主居住使用,如今小区业主已入住3年多,但开发商仍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这样未完成建设、未完成竣工验收以及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和小区是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否有了最基本的保障?请求贵单位能针对以上问题给予开发商相应处罚并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将以上问题处理完毕,责令开发商还东方豪庭业主一个符合法定验收合格的房屋。)
        二、严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今,东方豪庭小区一期住房售罄,开发商已收取小区一期所有业主购房款但却未按购房合同及业主购房前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进行小区配套设施等施工。从小区业主收房入住至今,开发商停建绿化等基本配套设施已三年多,造成小区成了彻底的烂尾楼,雨季时候小区内完全泥巴地一片,到处泥水潭等脏兮兮,满地施工时候建筑垃圾未清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图片)。
        钦州市东方豪庭小区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9栋,二期16栋,目前小区仅建设一期工程。2009年建设至今的一期工程,小区绿化建设工作仅做了小区大门入口的绿化,挡住了小区内无任何绿化的景象,小区入口处的绿化仅占整个一期绿化工程的10%左右。小区北面共6栋楼的商铺室外地砖未铺贴、绿化也未做,目前该处杂草丛生呈现一片烂尾楼形象;小区内规划的配套设施均未做;小区内施工时候的建筑垃圾满地未清理。不完善建设的小区使广大业主一直生活在糟糕的环境里,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工作质量。
    三、严重违反国家办理房地产证的相关规定,故意不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2013年5月业主收到交付契税的通知并按要求分批次去缴纳,但至今已一年,开发商对办理产权证一事尚未有任何说法。小区第一批交房合同约定是2010年底,交房至今已将近4年,但目前小区一期所有业主的产权证却毫无眉目。
    四、物业费问题。
    未完成建设并且未经过法定竣工验收合格达不到法定交房条件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商承担。且在2013年,《钦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钦市价格〔2013〕51号文件规定:第十三条  达不到法定交房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相应降低,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物业服务企业。
       开发商将未经过法定竣工验收达不到交房条件的东方豪庭小区交付给业主使用,违法了以上例举的法定基本交房规定,因此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商全额承担。
      2013年,由于小区一期最后建设的北四、五、六栋一直未与一期已交房的楼砌围墙隔开,小区正在施工建设的楼房和已经交房入住的楼房混成一体,严重影响了入住业主的居住质量及时刻存在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北四、五、六栋交房后也未做好围墙将小区内与小区外隔开,使得整个小区一直属于敞开式状态,致使小区一个月内连续遭受到6起入室行窃事件,业主们受到严重财产损失;由于小区业主的强烈要求,开发商在北六处做了临时围墙及临时出入门,但该门口通常无保安值岗,2014年4月11日,小区北三栋同一单元同一天仍发生3起入室行窃事件。由于开发商的建设工作不完全以及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小区业主合法权益及财产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
        2014年7月8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以业主拖欠电梯维护费为由在公告栏贴出通知:于7月15日开始每栋楼两台电梯均停用一台。购房将近5年,违法交房3年多了,小区仍未完成建设、绿化不做、相关配套没有、小区内均为泥地、小区未竣工验收达不到法定基本交房条件、开发商不能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基本交房资料、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导致业主财产频频遭到损失,因此小区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小区业主一致认为开发商将未完成建设工作、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因而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房屋欺骗业主进行强制交房,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商承担,待开发商全部解决好以上问题,给小区业主交付一个合格的小区后再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
       现就以上四个问题,请住建委及房产管理局督促钦州市国安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各项建设工作,将通过法定各项验收将达到法定强制性基本交房条件的房屋交给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在本年年底内按照规划及业主购房前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宣传等内容完成小区一期工程绿化建设及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建设工作。强烈要求开发商年底落实产权证的问题,并作出年底完成办理产权期限承诺。小区未达到法定基本交房条件,因此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商全额承担。本小区为2009年预售楼盘,小区业主已等待了5年的一期工程仍未建设好,请求住建委、房产管理局重视及深入了解本小区实际问题并为小区业主主持公道,还我东方豪庭小区业主一个合格、整洁、美丽的家园。
        市住建委已于十月份约谈了小区业主以及开发商代表,口头商定于年底前做好小区绿化及配套设施,11月份小区里拉来了几车泥土,之后便无音讯。直至如今2017年将至,现小区内部环境依旧如村如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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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6 12:24: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没有用的,这个小区开放商已经走了,也没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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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2-6 12:40: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能找谁?没有开放商,没有物业,住建委会帮你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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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2-6 12:55: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认命吧,据说很多业主都没有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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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2-6 13:09: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据说真的挺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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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2-6 13:23: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确实是,这个小区真的是又脏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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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2-6 13:55: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卖掉吧,拿到房产证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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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2-6 14:27: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钦州没有那个楼盘是没有被曝光过了,楼主,上报中央有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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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2-6 14:40: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悲哀,悲哀啊~~我们的好政府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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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2-6 15:01: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难道要把小区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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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12-6 15:36: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据说开放商已经撤了,售楼部都被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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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12-6 15:53: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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