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晚报》
二、承办单位: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
三、协办单位:南宁市足球协会
四、特别协办单位:各大媒体
五、时间和地点:报到时间:2010年9月9日18:30前
比赛时间:2010年9月10日至12日
比赛地点:南宁市空间足球场
六、参赛组别:公开男子组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防城港7城市分区赛冠军球队,另加上漓泉公司自行组织的一支球队,共8支参赛球队。
2、参赛者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足球运动和比赛者,参加人员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被视为参加者已对参加活动存在的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同一名运动员不得代表两支队伍参加比赛,发现有违规者全队取消比赛资格,比赛保证金不予退回。
4、现役足球运动员及退役未满五年的足球运动员谢绝参加本次比赛,发现有违规者全队取消比赛资格,比赛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参赛办法:
1、每队可报运动员8—12人,领队1人(可兼队员)。
2、参赛队伍报到时按下发的参赛表认真填写,交参赛运动员免冠小二寸相片一张,将身份证号码填写在报名表相片下方。每队收取比赛保证金500元。参赛表于报到时交至大会竞赛组。
3、参赛队伍须于2010年9月9日18:30前报到(报到地点设于漓泉公司安排的住宿地),20:00派人参加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待定,暂设于住宿酒店内),并进行抽签分组,会议十分重要,请各队务必准时参加。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五人制足球比赛方法进行比赛;
(二)执行中国足协审定的最新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和国际室内五人制足球比赛特殊规定(特殊规定附后);
(三)全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上下半场可各暂停一分钟,暂停不能累积。
(四)拟先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每小组第一名出线;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制;
1、联席会议上将抽签分出A、B、两个小组;每组由4支队伍组成。
2、具体详细抽签方法及原则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公布;
(五)比赛中换人不限,换下的球员可再上场(在换人区先下后上);
(六)比赛采用5号足球;
(七)球员上场必须穿胶底布面胶鞋或胶底布面胶钉鞋,不许穿皮钉、皮面胶钉和戴护腿板;
(八)各队比赛球服要统一,每队自备队服两套(深/浅);每位参赛队员须在其球衣的正胸前及左袖侧面粘贴上由组委会统一设计制作的不干胶贴球赛标牌;
(九)比赛中被黄牌警告的运动员,扣除该队比赛押金10元/人次;比赛中技术犯规被红牌罚出场的运动员,扣除该队比赛押金50元/人次;违反比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余下的比赛;队员违反比赛资格、违反竞赛纪律、使用暴力行为(如:不服从裁判员判罚,辱骂、推搡裁判员、对方队员、观众,以及不在规定的时间恢复比赛,暴力踢打对方队员等行为)被红牌罚出场的,扣除该队比赛押金100元/人次。
(十)违反比赛资格、违反竞赛纪律(如:不服从裁判员判罚,不在规定的时间恢复比赛等)的运动队,取消该场次比赛成绩,判对方3:0胜(比分不足3:0时则判为3:0,超过3:0时则按实际比分计算),并扣除该队比赛押金300元/次。
(十一)比赛队应提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报到,迟到10分钟将被视为弃权,判对方3:0胜;参赛队员每场比赛前必须出示参赛证,否则不予上场比赛。
(十二)球队自行弃权比赛,应提前24小时通知比赛组委会。不提前通知组委会而弃权的队伍,除判比赛对方3:0胜之外,还扣除该对比赛押金300元/次。
(十三)大赛组委会考虑到足球运动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建议参赛运动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此保险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收费标准标准:30元∕人,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万元人民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5000元人民币,保险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2010年9月12日,只承担比赛场内、比赛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残疾或身故的赔付。此保险投保实行自愿原则,费用自理。
如有需要购买保险,请于9月7日12:00之前向比赛组委会提供参保人员名字、身份证号及汇款。联系(传真)电话:0771—5528790 、13978829229
九、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一)循环赛制中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以相互间胜负、相互间净胜球、相互间进球总和、循环赛全部净胜球、循环赛全部进球总和决定名次。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二)淘汰赛制中如在规定时间内赛成平局,按照5对5的方法,轮流互踢点球直至分出胜负为止。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比赛奖金由: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诚意提供,奖品待定。
十一、其他事宜:
(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于2010年9月9日20:00举行(地点暂定下榻酒店),请参加比赛的队伍派领队或教练参加,会议重要,不再另行通知。
(二)凡对某场比赛执法有异议或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争议,请务必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南宁市足协、《南宁晚报》、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三方人员组成)提出申诉,对资格问题的申诉还必须提供证据,并交申诉费500元,否则不予受理。胜诉后退回申诉费,反之不退。
十二、赛事主办方有权对赛事进行各种媒体报道,比赛期间各队名称、比赛照片(图片)、肖像等权益由主办方和比赛队共同分享,并可单独使用。
十三、获奖队伍及个人均要按大会组委会要求全体参加颁奖仪式,如不经大会组委会同意擅自不参加颁奖仪式,则被视为自动弃奖,组委会将有权拒绝对该队及个人发放奖金和奖品。
十四、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则视为同意本协议。
十五、裁判员由南宁市足球协会统一抽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一、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人,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开始比赛时每队必须要有5名队员;如在比赛中,某队因有队员被判罚下场而场上队员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比赛必须终止。
二、比赛中换人次数不限,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队员可以在比赛进行中或死球时随时进行替换,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离场队员须由己方换人区离场;
2、上场队员须由己方换人区入场,且必须在离场队员完全跨出边线后方可入场;
3、守门员可与场上任何队员互换位置,但须在死球时更换并通知裁判员;
三、每队在半场可向计时员申请一次一分钟的暂停,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只有球队教练(领队)有权向计时员提出暂停一分钟申请;
2、可随时要求暂停,但全场比赛时间终了前3分钟不允许暂停,且只有在申请方控球时才给予执行;
3、暂停不累积,如某队上半场未要求暂停,则下半场也只能要求一次暂停;
四、开中线球可直接射门得分。
五、比赛中任何时候均无越位。
六、踢界外球不能直接进球得分,且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球必须放在边线上;
2、主踢队员控制球后必须在4秒钟内将球踢出;
3、踢球时,任何一只脚的部分站在边线上或边线外;
4、如不按要求将球踢出,则由对方在该地点重踢界外球;
七、守门员掷球门球不可以直接掷过中线,比赛进行中的活球守门员可以直接掷过中线发动快攻,但不可以直接将球掷入对方球门得分,可以用脚射门得分(球必须先触地)。
1、如守门员控球后在4秒内未掷出球门球,由对方在距离犯规点最近的罚球区线上踢间接任意球。
2、守门员掷球门球、或比赛进行中用手接球后传给本方队员,本方队员未将球盘带过中线回传,守门员不能以身体任何部位触球,否则将由对方在犯规点踢间接任意球。
3、本方队员踢界外球回传守门员,守门员可以用除手以外的身体各部位触球;触球后再次传给本方队员,本方队员未将球盘带过中线回传,守门员不能以身体任何部位触球,否则将由对方在犯规点踢间接任意球。
八、在室内比赛时,如球以外击中天花板(落于界内),则由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踢界外球恢复比赛;如界外,踢界外球应在触及天花板垂直下方最近的边界处踢出。
九、累计犯规:每个队在半场比赛累积犯规达六次(含六次),犯规方将被判罚第二罚球点罚球,且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守方不可以排人墙;
2、守方守门员必须留在本方罚球区内且至少距球5米;
3、其他队员应在第二罚球点假想平行线后面、罚球区外,且至少距球5米,不可阻挡主踢队员。在球未踢出或触及前,不可越过假想平行线。
十、队员被出示红牌罚令出场:
1、该队员将被罚令出场,且不得重新参加该场比赛。该队在队员被罚出场满2分钟后,经计时员允许,该队可以补充其他替补队员入场参加比赛;
2、如在这2分钟内,其中一队进球,则引用下列条款:
(1)如场上是5人对4人,较多人数一队进球,则4人的一队可补足第5名队员;
(2)如场上是4人对4人,虽有进球,两队均不补充队员;
(3)如场上是5人对4人、或4人对3人,较多人数一队进球,则只有较少人的一队可补充一名队员;
(4)如场上是3人对3人,虽有进球,两队均不补充队员;
(5)如场上人数较少一队进球,则不补充队员;
十一、如遇须踢球点球决胜时,按照5对5的方法,轮流互踢决出胜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