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发护照须知
欢迎您来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补发护照手续,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内容,谢谢您的配合。
一、补发护照需提交的材料
1.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其暂住地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二、办理的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申请表》,并提交在广西区内有出入境数码相片采集资格的照像点打印的相片采集回执单。
2、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以供核对。
注:▲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不满16周岁或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三、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补发护照400元/本;加注20元/项。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五、咨询电话:2833655
六、监督电话:2819822
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 本帖最后由 钦州出入境 于 2010-12-28 09:30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