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上救生筏后,为增加获救机会,应采取哪些行动? 为增加获救机会,救生筏上的人员应采取以下行动: 成功登乘筏艇后,马上切断系艇索,迅速离开难船,但不能远离失事地点,最好保持距离难船500米左右。救生筏艇离开难船后,应马上主动在失事地点的附近海面搜救其他落水人员。 施放海锚或者使救生筏顶浪,以延缓救生筏的漂离速度,使其尽量留在失事地点附近以增加发现的机会。 放海锚时,首先操纵救生筏(艇)首处于顶风顶浪,再将海锚自艇首放入水中,待到海锚吃紧后,松放大约3-4倍艇长绳索,然后将施放索及松缓的回收索固定在艇首横座板上;回收海锚时,只需拉进回收索使海锚倒置,即可拉回。 建立起一个尽可能完善的组织,艇长应对全体艇员进行点名,再根据每个人的特长进行明确分工。 指定专人管理淡水和食物;指定专人管理医疗器材并照顾伤员;指定专人负责救生艇、筏的维护和管理。 组织全体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密切关注前来搜救或过往的船舶、飞机,寻找陆地,并密切关注海浪的变化,当大风来临时要及时提醒大家做好准备,包括密封和固定好所有的补给物品和工具设备,人参系好救生索。 降雨时,全体人员要尽量收集雨水,以补充淡水。要随时注意救生艇、筏周围海洋生物的动态和放出语句的情况,以补充食物的不足。 保持与其他救生筏的联系。救生筏间用20-30米的绳索连接,这样可以增大目标,便于被发现。继续搜寻其他落水者,发现后及时将落水者救起。 和落水人员集结在一起,可以使遇险者感觉自己并不孤独,通过互相鼓励来增加所有人的求生意志,从而使所有人都更有可能在海上恶劣的环境中坚持下去;可以使组织的分工更加明确,在求生过程中的效率会更高;可以增大目标,是前来搜救或者经过的船只、飞机容易发现遇险者,增加获救概率。 到达安全区域后,要采取一切报警手段,正确适时地使用救生设备和救生信号,向搜救机构和过往船舶发送求救信息。同时,应保持士气,使全部人员都保持强烈的求生意志,发扬团结一致的精神,增加获救机会。(摘自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水上应急避险常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