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返)钦人员和广大市民:
据青岛市有关部门通报,2020年10月11日青岛市共发现6例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经当地流行病学专家组初步判断,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与青岛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具体感染源有待进一步排查。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保护市民朋友的身体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青岛市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对从青岛市来(返)钦人员全面进行排查登记,及时开展核酸检测。9月27日零时起从青岛市来(返)钦人员须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或)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来(返)钦州的时间、车次(或车牌、航班号)、座位号、个人健康状况、每日的大致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第一时间就近到具有新冠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切实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其中从疫情中风险地区来(返)钦人员实施2次核酸检测(纳入社区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7天后开展第2次)+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从青岛市来(返)钦人员实施1次核酸检测(纳入社区管理后立即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结果未出期间要进行居家观察,在居家观察时要做好个人和家人防护。
二、严格进行健康管理服务。自2020年10月12日起,从青岛市来(返)钦人员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入钦;入钦后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纳入社区管理,立即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除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外,不外出、不聚餐、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就医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搭乘交通工具时尽量打开车窗进行自然通风,到达医院后马上前往预检分诊台,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旅行经历和症状,并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就诊,主动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如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活动。
三、谨慎前往青岛市和疫情中风险地区。请市民如无非常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和疫情中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或疫情中风险地区来(返)钦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或)居住地居(村)委登记报备。
四、请践行以下健康防护知识。1.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尽量不到医院探望病人。2.保持居住住所通风,尽量在空气流通地方、场所活动,家居和室内工作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3.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勤洗手。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除四害。4.加强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如确实需要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5.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食用家禽类(尤其是肉和蛋类)要煮熟煮透。6.增强免疫力,保证充足的睡眠,多喝水,勤锻炼。7.就近选择就医,身体出现不适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如实告知医生自己在14天内的出行史。8. 密切关注官方疫情通报。敬请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关疫情通报,遵循有关预防指引,不信谣、不传谣。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钦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