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钦南区钦州福盛护理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根据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组对钦州福盛护理院开展飞行检查反馈的违规问题线索,钦州市医保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问题线索进行了复核,发现该院存在虚计医疗服务项目、多记医疗服务项目、伪造医学文书、违反卫生管理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钦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度)》,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一)约谈该院主要领导; (二)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三)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四)行政处罚; (五)移交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案例二:钦南区钦州海湾护理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根据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组对钦州海湾护理院开展飞行检查反馈的违规问题线索,钦州市医保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问题线索进行了复核,发现该院存在存在虚计医疗服务、多计医疗服务、虚构医疗服务、违反卫生管理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钦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度),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一)约谈该院主要领导; (二)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三)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四)行政处罚; (五)移交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案例三:钦北区钦州仁康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钦州市医保部门在开展医保行政检查中,发现钦州仁康医院自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存在未按规定保管财务账目及会计凭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串换项目、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定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钦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医保部门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约谈该院主要领导;(二)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三)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四)行政处罚;(五)移交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钦州市医保部门以规范使用基金,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为已任,从严、从快查处各种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案例四:钦南区犀牛脚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钦州市医保部门、钦州市审计部门联合于2023年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钦南区犀牛脚镇中心卫生院2021-2022年度期间,存在多收费、超范围限制用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自费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钦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该院在规定时限内将医保违规费用退到指定账户; (二)约谈该院主要领导; (三)责成该院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对涉及的违规科室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维护基金安全运行。
【案例五:钦南区黄屋屯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钦州市医保部门、钦州市审计部门联合于2023年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钦南区黄屋屯镇中心卫生院2021-2022年度期间,存在多收费、超范围限制用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自费药品、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钦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该院在规定时限内将医保违规费用退到指定账户; (二)约谈该院主要领导; (三)责成该院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对涉及的违规科室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维护基金安全运行。
【案例六:钦北区小董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钦州市医保部门、钦州市审计部门联合于2023年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心卫生院2021-2022年度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超限制范围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钦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该院在规定时限内将医保违规费用退到指定账户; (二)约谈该院主要领导; (三)责成该院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对涉及的违规科室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维护基金安全运行。
您如果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欺诈骗保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钦州市:0777-2811658 灵山县:0777-6880210 浦北县:0777-8315017 钦南区:0777-2835881 钦北区:0777-3685908 钦州港:0777-25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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