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广西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乒乓球比赛规程 [打印本页]

作者: 流浪者    时间: 2012-10-11 16:48
标题: 广西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乒乓球比赛规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11月15日至19日在平果县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三、参赛办法 每单位限报1队,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3人。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赛制和分组视报名参赛队数决定。 (三)团体赛同一个队上场的运动员应统一服装,运动服不允许为白色。 (四)团体赛采用5场3胜制,每场5局3胜。 (五)男子单打、女子单打采用单淘汰的比赛办法,并增加附加赛,决出1-8名。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均采用5局3胜制。 (六)团体赛每人限打一场,双方运动员的出场顺序为: (1)男单:男1——男1 (2)女单:女1——女1 (3)混双:男3/女3 ——男3/女3 (4)男单:男2 ——男2 (5)女单:女2——女2 (五)比赛使用双鱼三星白色乒乓球。 五、奖励 各项目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六、报名和报到 (一)省略...... (二)各参赛队2012年11月13日报到,裁判员12日报到。 (三)各参赛队按比赛安排时间于每场比赛开赛前15分钟到比赛场地报到。 七、裁判员 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自治区体育局派出,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八、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作者: 陈飞    时间: 2012-10-1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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