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广缘日产4S店等公司这样做合法又合理吗? --请广缘日产4S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关注并答复 在繁忙的工作生活中,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变重,周末、节日放假是每一个上班族对休息的期盼,也是国家赋予的一个权利。 目前我们钦州很多公司企业,用工存在很多不合理甚至违法的地方,公司企业高高在上,务工者自然成了弱势的群体,对公司企业的违法违规的合同制度,敢言不敢怒;同时,务工者的维权意识低下,以及要承担失业等的风险,从而给这种行为带有一定的隐蔽性。务工者不举报,不诉讼,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很难去发现和解决,又或者是缺乏主动出击查处的力度,更少见有深入企业公司对务工者进行法律的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造成中央的一些良好作风也只停留在《新闻联播》上,没有切实的深入到基层。 昨晚和一些朋友(有部分广缘日产4S店的员工)吃喝聊起工作的情况。那些朋友都羡慕我们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周的双休。我也羡慕他们高薪,即使不能享受法定的假节日,但是可以有3倍的工资。不过他们的反映异常的激烈,不讳的倒起苦水来。 其实,钦州广缘日产4S店的工资不算高,在钦州也就一般般。客服(俱乐部)、前台的全部算完1800--2000元左右(包含各类保险),售后、车间保养、维修的技工工资加提成算完2500—3500元左右(包含各类保险)。 这似乎看不出什么问题,但该4S店有个基本工资的规定,基本工资在700元左右。问题就出在这里,目前基本工资和一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仍是很多法律专家学者争议的问题,广西从2013年2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钦州提高到1045元。疑问一:该4S店的基本工资是700元左右,低于钦州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是否涉嫌违法? 与此同时,该4S店在执行的基本工资的规定中,仍存在很多不合理,甚至违法的地方。按上述的工资1800或2500元来算的话,每一个员工都可以获得公司缴纳较多的保险,充分的享受福利保障。不过该4S店在购买医保等保险时,却是以基本工资来作为基数购买,这样貌似务工者出资少了,到手的工资变多。但这无形中给每个务工者今后的保障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却是给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用工成本的节约。疑问二:该4S店采用基本工资(尚不足钦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购买各类保险是否合法,合法了是否合理? 朋友说到该4S店的休息休假制度,该公司采用的是每周一天休息的方式,如遇国家规定假期则补假期(按国家规定不能以补假期来取代不放假)。按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以该4S的客服(俱乐部)、前台为例,上班分为8:30--15:00和10:00—18:00两个班次,如果遇到有人休息则一人上全天班即8:30—18:00(每个月至少会有四次)。二楼俱乐部人员的上班、休息时间更是恶劣(因为只有一个部门管理员和一个员工,管理员可以在普通员工休息的基础上执行隔周周末休息,即一个月总共至少可休6天),另一人上全天班就相应的频繁(一个月至少上6天8:30—18:00)。试想普通一个月仅有4天的休息日,加上频繁的全天班,休息除了睡觉又能做些什么呢?随着新版《老年法》7月1日的实施,不常回家看看老人都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可是如此少的休息和繁重的工作,又怎么能保证回家看望家人的质量呢?疑问三:该公司的如此上班和休息时间是否有违劳动法,单休后的一天周末是否可以双薪?公司是否能够改变现行制度增加务工者的休息时间。 在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上,我没有接收到过多的信息。不过他们有说起最近的端午节假期。该4S店在端午节假期原方案是“值一补三”也就是端午节当天上班,可以得到三天的休息。但后来不知公司出于什么目的(可能是心痛员工可以多休息吧)改变了原方案,变成三倍工资,这个听起来似乎还有些动力。就算按照最低的1800元来算,一天三倍至少也180元加当天该得的60元,就240元的。但该4S店却有自己的算法,以基本工资700多元为基数计算,当天的三倍工资后仅是80元(按800元来算),真是把员工当乞丐了。“日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的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疑问四: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企业以基本工资的方式支付务工者的三倍薪酬是否合理,是否已经违法?公司是否可以鼓励员工假期上班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假期工资待遇? 好了,经过了长篇大论,我不是针对钦州广缘4S店,也知道在我们钦州,乃至全国对于这种现象并不会少见。我希望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起责任,勇于查处和惩罚,为务工者争取该得的利益。同时,作为一名学管理的人员,我深知一个企业公司,利益是永恒不变的,但也要负起社会义务。一个企业应该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来节约成本,提高利润的手段。不应该通过压迫员工的工作休息时间,减少员工的福利待遇的办法来减少开支,这个非常不明智的,更容易造成大量有经验员工的流失。该4S店也应该清楚,此前车间技工人员罢工的内在原因,二级等技工工资+提成,也就2700多,试想有如此的技术人员,随便在什么维修厂不能拿到这样的工资,说什么狗屁平台,简直就是忽悠,平台再好,但如果工资和付出不对等,那也是为别的企业培养工人。平台好,若是用在不断低价引进的和流出的实习生的身上可能有那么点意思。 梳理一下我的4个疑问: 疑问一:该4S店的基本工资是700元左右,低于钦州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是否违法? 疑问二:该4S店采用基本工资(尚不足钦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购买各类保险是否合法,合法了是否合理?(存在隐性的欺诈) 疑问三:该公司的如此上班和休息时间是否有违劳动法,单休后的一天周末是否可以双薪?公司是否能够改变制度提高务工者的休息时间。 疑问四: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企业以基本工资的方式支付务工者的三倍薪酬是否合理,是否已经违法?公司是否可以鼓励员工假期上班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假期工资待遇? 上述的疑问,希望钦州广缘日产4S店做出回应,并做出解答。同时希望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关注,以此公司的一些行为作为案例,从法律法规的层面进行逐一答复,提高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同时呼吁更多的新闻媒体,以及360,发挥自身优势,多加关注和报道类似问题,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的根本利益。谢谢!
2013.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