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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无法再拍的婚纱照,能退款么?钦北工商巧调解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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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12 10:0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拍婚纱照,对于每一对即将步入新婚殿堂的情侣来说都是非常甜蜜的记忆,也是一段美丽浪漫的时光。但对于家住永福大街的曾先生来说,则是悲伤的回忆。因为结婚不久便与新婚妻子分手,导致之前订好的婚纱照无法拍摄完,在钦北区工商局的执法人员调解下,最终,婚纱影楼同意退还曾先生部分费用共计1500元。

婚纱没拍完新人已离婚

近日,曾先生到钦北区工商局投诉称,2013年4月28日,他在市区内一家婚纱摄影店缴纳全款5100元拍摄婚纱照,拍摄的服装有6套。其中100元是缴纳5000元婚纱摄影全款后,赠送婚纱一套。2013年5月20日,曾先生夫妇举行了婚礼,该婚纱摄影店还包揽了婚礼当天的新娘化妆。2013年5月份,曾先生夫妇在该婚纱店共拍摄了2套服装的婚纱照,剩下4套没拍摄。2014年8月份,曾先生夫妇由于感情不和而离婚,导致余下的部分婚纱照不能再拍摄,曾先生要求摄影店退还余下款项。但摄影店认为违约是曾先生,因此,拒绝了曾先生的退款要求。无奈之下,曾先生只好到钦北区工商局进行投诉。

工商协调,讨回部分现金

接到曾先生的投诉后,钦北区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婚纱摄影店认为,他们在收取申诉人曾先生拍照全款后,已履行拍摄婚纱照。曾先生夫妇的离婚,是造成婚纱照无法完成的主因,因此,婚纱摄影店不负有任何责任。最终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努力调解之下,婚纱摄影店的负责人意识到,曾先生的离婚原因是不可抗拒的,主观上不能控制,这才导致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再拍摄婚纱照。最终,秉持人性化公平的原则,双方达成,由婚纱摄影店一次性退还申诉人曾先生人民币1500元。

工商提醒:

钦北区工商局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婚纱摄影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选择知名商家。选择有规模、比较知名的商家,这些商家一般比较正规。或者去家人朋友推荐的口碑好的商家,能获得较好的服务。

第二,提前实地考察。消费者在选择婚纱摄影时,最好能提前去看一下婚纱摄影商家的环境是否正规,影棚和服装是否令自己满意。

第二,约定具体事项。切勿轻信店员的推销,避免去照相时,衣服和影棚还有照相的整体风格令自己不满意。要和店员约定好具体拍照风格、用几套服装、底片能送多少张、相册什么时间交付等细节问题。另外,尽量避免选择这种短时间内难以兑现的拍摄承诺,最好在选择后尽快完成拍摄。

第四,签订书面合同。消费者在决定付款后,一定要和婚纱摄影店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仔细查看具体格式条款内容,是否约定了关于相片的风格、底片张数,相册交付日期等事项。

第五,消费者在交款后,要留存盖有公章的收据,以便产生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在无法解决消费纠纷时,可以立即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来源钦州日报)

点评

所以~婚纱不代表不离不弃,哎!问世间,情是咩水?  发表于 2014-11-13 17:42
难道是那家?  发表于 2014-11-12 12:16
不懂改说些什么/???  发表于 2014-11-12 11:58

评分

参与人数 9威望 +6 收起 理由
点解点解 + 1 出售鸿发市场小区 134平 37.5万 单价2700多一平 按揭购买 1300
大湿 + 1 都离婚了,还惦记着那千把块钱?这对夫妇真是奇葩。
尤二 + 1 这1500元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城市孤独 + 1 还是相关部门和有关部门厉害
网上好 + 4 淡定
www1000 -4 看看,倒像个广告帖子!真是的!
吾道以一贯之 + 4 这个 干嘛 要结婚呢
邓姐 -4 牛!
JUJU.Y + 2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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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12 11:26:3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个算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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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12 11:30: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真是搞笑哦 还没拍完就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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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1-12 11:34: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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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1-12 11:38: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太无语了 居然还有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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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1-12 11:42: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哈哈 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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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1-12 11:44: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拆散一对成全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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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1-12 11:46: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样子还能讨回来 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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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1-12 11:50: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确实 这样子的事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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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1-12 11:53:4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离婚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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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11-12 11:54: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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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1-12 11:58: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太搞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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