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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把房子卖给子女能省多少钱,你算过吗?比直接继承要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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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4-6 15:27: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中国房地产经过近20年的快速发展,房价已经很高了。对一些90后、95后来说买房压力很大,但是他们除了靠自己奋斗买房之外,或许还能从长辈哪里得到一两套房子。目前来看,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继承、赠与,以及买卖。

        不过这三种方式分别面临着不同的操作流程以及法律风险,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各不相同。且等到房屋过户之后想要二次出售,又会产生不同的税费征收标准。卖房、赠送、继承分别需要掏多少银子呢?今天小M就掰着手指头给您算一下。

        【房子不是你想送就能送的】不少人可能会在心里嘀咕:自己的房子送给子女也要掏钱吗?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大部分一线城市的情况(北上广深除外),以一套面积为90平米,市值300万的普通住房为例,子女受赠想要拿到房产证,前前后后则需要花掉将近13万!看到这里小M吓了一跳,那这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了呢?

        据小M调查,赠予的房产按照相关法律,需要缴纳3%的契约税(9万)。除此之外,还需按照房子的成交额分别缴纳1万元的评估费和2万多的公证费,印花税和登记费之类的其它费用也就几千来块钱。父母的住房一般都住满5年以上且属于近亲属之间的赠与,可以免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送子女套房子就花这么多钱,大家难免在心里吐槽。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节省一下“转让”的交易费用呢?

        【继承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一般来说子女都是父母资产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免缴契税,这一下子就比上面直接赠予的方式少了9万块!事实上,最后继承和赠送的费用差别也确实出在契税上面。同样,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这样一套在市面上卖300万的普通住房通过子女继承只需要花费3万多块钱,相比赠送来说便宜了不少。那还有比继承更划算的“转让”方式吗?

        【把房子卖给子女居然这么便宜】看到把房子卖给子女这个办法,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不靠谱”、“忽悠人”。小M刚开始和大家的想法是差不多的,但在经过一番计算后,万万没想到居然真的能比传统的继承和赠予更省钱!买卖的费用详情为:80元登记费、3万元契税(1%)(二套购房)、3000元评估费(0.1%)、230元交易费,总计3万出头的样子。由于父母的住房一般购买时间超过两年,因此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但小M要提醒大家的是,这里的划算只代表交易费用较低,并不是说一共花的钱最少!在我们国家这样一个比较传统的社会里,大家都默认父母的钱早晚是子女的,买父母房子的钱也只是暂时“存在”父母那里。因此买卖房子的钱并没有算在成本中。但是严格来说,即使是亲人间的买卖,压低房子的价格出售,仍是一笔不菲的数目。如果把买房的钱加进去,那费用要远超赠予和继承,但是在中国父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最终还是留给子女。

        【卖、赠、寄,到底怎么选?】由于最近契税新政的出台,通过小M的比较,不难发现相比房产赠予和房产继承,把房子卖给子女确实是能省下不少钱来。一是因为赠与的费用过高,二是房产继承的流程也比较复杂。一般来说,选择卖给子女的方式比较省钱。但由于受房屋面积,居住年限,首套、二套、多套等的限制。如果在将房子卖给子女的过程中,需要按照最高的标准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则买卖过程产生的费用,可能就会比房产继承高出不少了。

        从法律层面来看,其实以上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和风险,无法简单地从交易费用方面判断合算与否,毕竟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钱算得清楚,只能视不同的家庭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房产赠与子女后,对于子女而言可以立即得到财产权,但房屋可能被子女以变卖、抵押等方式处理。

        考虑到父母亲人的老房子有很大机率是要被再次出售的。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把继承或受赠的房产卖掉,必须要按销售差额的20%税率(50多万)来交个人所得税,而且不管房产证上显示你持有了几年,都不能免除这部分税款。而如果是通过买卖的方式获得的房产,再次出售时只需要按1%的核定税率(3万来缴税),将近20多倍。怎么选择,小M觉得大家心里应该有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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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5-2 02:47:5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反正就是国家要黑你的钱,即使化成灰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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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5-1 02:38: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第四种才是免税的:卖给别人,钱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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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4-30 02:10: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死了也要收费,火葬税,环境污染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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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4-29 01:53: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们伟大的国家.想尽一切办法·宰…,宰.....宰.....你.反正打针是死.吃药也是死.总体来说还是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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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4-28 01:16: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你以为你死了,国家就拿你没办法了?死人也要吸点骨灰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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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4-27 00:51: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一半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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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4-26 00:33: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其实法律制度都是约束本身就自觉遵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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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4-25 00:11: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法律的漏洞就是这么来的,非得好好的把人逼着走歪门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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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4-23 23:55: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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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4-22 23:22: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让父母先写下欠条,那房子做抵押。最后无力偿还,上法庭在判给子女,最后书本费80元搞定,别谢我,我是活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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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4-21 21:52: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一个不让我们做好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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