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民政局关于对网贴《灵山新圩镇渌二村七队两父子同时中风,儿子有残疾却不得低保?》的回复 广大网友: 对于网贴《灵山新圩镇渌二村七队两父子同时中风,儿子有残疾却不得低保?》所反映的情况,经市民政局和灵山县民政局入户调查核实黄耀的家庭情况如下: 黄耀家庭发生变故前,建有一幢两层约300平方米的楼房,购置有摩托车、冰箱、电视机等生活设备设施,家庭生活条件处于当地中上水平。2015年农历2月黄耀妻子廖坤校以黄耀患有高血压为由口头提出低保申请,因当时其家庭生活状况较好,而且几个儿子均有正常劳动力,村委干部告知其不符合低保条件;2015年农历8月其二儿子中风后,黄耀妻子廖坤校于11月份提出农村低保申请。紧接着黄耀和三儿子也先后发生意外,一个瘫痪在床、一个高空作业坠落住院。接踵而至的变故,使这个家庭瞬时陷入困境中。 黄耀家庭发生变故后,新圩镇民政办受理了该户的低保申请,但因当时处于精准识别扶贫对象阶段,渌二村委根据黄耀家庭实际情况,计划将该户连同本村7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一并评议,然后按低保“五关两公示”程序办理,加上黄耀家庭申请低保所需资料不够齐全,耽搁了一段的时间。网帖出来后,灵山县民政局及时敦促新圩镇民政办对接渌二村委抓紧时间,帮助黄耀家庭办理申请低保相关手续。 目前,灵山县民政局已及时为黄耀家庭办理了两项生活救助。 (一)给予黄耀家庭临时生活救助。5月25日,灵山县民政局在入户调查时,已现场为黄耀家庭办理了临时救助,对其家庭给予3000元临时救助金,并委托邮政银行发放到黄耀妻子廖坤校账户上,账号:6217996310000431190。 (二)将黄耀家庭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灵山县民政局已在6月6日审批了黄耀家庭的低保申请,低保金从6月1日起发放。保障的家庭成员共7人,包括黄耀和廖坤校夫妇、大儿子一家4口以及二儿子,每人每月低保金135元。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网友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有不足之处欢迎指正,谢谢! 钦州市民政局 2016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