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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关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我也想和大家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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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9-7 09:07: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看到新闻,8月29日,交警部门正式启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系统,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实有“车让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但是同时该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那么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在斑马线上,不仅仅只需要机动车礼让行人,相反的,行人也需要礼让机动车。仅仅只提倡机动车礼让行人并对机动车主进行处罚,是不是有些过于片面?这也不符合现在建设文明城市的要求,建设文明城市的核心目的是全民文明。
我的建议是:有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对“人让车”也多做点宣传并采取一些措施呢?
旨在共同探讨问题,没有其它意思。

点评

以后有几个斑马线我是不敢经过了,比如放学后的七小门口  发表于 2016-9-7 23:55
热闹街道斑马线人来人往,请问车辆让行人要让到什么时候?  发表于 2016-9-7 21:39

评分

参与人数 15威望 +1 收起 理由
国际闲人 -2 你看到的只是红绿灯上的礼让,有空多去南宁吧
淡蓝雏菊 + 1 反正在钦州过斑马 我只见行人礼让 没见过汽车礼让
赤月狐 + 1 机动车礼让行人是应该的,但是行人能否在过人行道的时候能稍微走快两步?过马路像逛街
272802488 -1 你看到的只是红绿灯上的礼让,有空多去南宁吧
周智兰 + 5 很给力!支持有关部门倡导斑马线上机动车和行人互相礼让!
红牛王老吉 + 5 在有信号灯的人行道搞礼让行人是笑话。在七小上学和放学高峰搞礼让行人还不如按装信号
世纪龙六 + 5 很给力!
我不是芙蓉 + 5 楼主观点很中立!支持,都是为了共创和谐文明的环境
孤星残月照亭中 -5 完全不赞同,建议楼主多步行过马路,别老坐在车上。车与人相撞是车受伤严重还是人严重
唏嘘嘅猪肉佬 -5 任何国家制定交通法的本意都是生命第一,行人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如果连行人的安全都
fly2046 -5 反正在钦州过斑马 我只见行人礼让 没见过汽车礼让
无辜表情 + 1 嗯,可以探讨,否则行人冲撞,把机动车辆撞坏也不好。
防钦妹 -4 反正在钦州过斑马 我只见行人礼让 没见过汽车礼让
id309 -1 在人行横道上,钦州都是人让车的,车让人极少。
城市孤独 + 1 反正在钦州过斑马 我只见行人礼让 没见过汽车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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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6-9-21 08:51: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机动车在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这没有什么可研究的,这分明是一种畜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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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6-9-21 02:18: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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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6-9-13 15:50: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8 01:37
交安法保护的不止是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样也保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说得好,这才是立法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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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6-9-8 15:58: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14:20
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交通参与者不只是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也属于交通参与者,礼让行为 ...
恶意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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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6-9-8 15:57:0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姓南名蓬宥 发表于 2016-9-7 23:47
发达的国家斑马线都没有红灯,统一车让人行。无论车辆多快,有行人必须要减速停下,等行人通过

请问是哪个发达国家的斑马线都没有红绿灯的?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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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6-9-8 15:23: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09:07
看到新闻,8月29日,交警部门正式启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系统,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实有“车让人” ...
反正在钦州过斑马 我只见行人礼让 没见过汽车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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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6-9-8 11:07: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立法技术规范》
14.应当,必须
“应当”与“必须”的含义没有实质区别。法律在表述义务性规范时,一般用“应当”,不用“必须”。

这两个条文已经写得很清楚:一是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必须减速慢行,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必须停车让行;二是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和遵守信号灯,三者都没有时必须确认安全后通过。
所以人行横道上车必须让人,没有人行横道时人要让车,有信号灯时大家都必须看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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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6-9-8 11:07: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社会文明已否,与国家有一套规范文明、明确的法律+一支严明执法的队伍才能让大家文明。不然倡仪、道德就是一个屁,目前我国的法律不是很完善,只告诉大家不能做但没有告诉不按法律的后果,或者后果很轻,所以谁还会去遵守?比如救护车警笛响后,前车应避让这是交通法规定的,但没有规定不避让的后果。如果它能像醉驾入刑,以干扰社会秩序罪入刑,那谁敢占道不避让救护车应急车,就不会出现让人痛心的事。还有就是执法,有法不执,执法不严,那制订出的法就如南海仲裁一样废纸一张而已。那谁还会去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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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6-9-8 10:55: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illwq 发表于 2016-9-8 08:24
楼主,你是秀语文下限的吧?建议学习一下分号相关知识。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 ...

纠正一下,在法律法规中,“应当”和“必须”的含义是一样的,但通常使用“应当”一词,所以在有人行横道的时候行人必须走人行横道,而不是建议,有信号灯的必须遵守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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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6-9-8 10:45: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15:14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 ...

人行横道上,行人优先于机动车通行。你没看到几乎每一条人行横道前都会有菱形减速标识?在道路上,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是明显的弱势群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或损失严重的往往是行人一方,因此法律偏向保护行人也是正常的。而且法规对于机动车让行也有详细的规定,在什么样的情况是必须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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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6-9-8 10:02: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看来楼主是一名法律专业出身的,法律人就是用法律人的思维来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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