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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抢生二孩的奶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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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9 00:32: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本帖最后由 hstax100 于 2016-9-30 00:34 编辑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机关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全面二孩法律出台后,其实就是取消了对生育二孩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项目。因此,只要全国人大关于全面二孩的决定或者决议出台后,从法律的层面其实就已经取消了对生育二孩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项目。无论是没有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还是已经下达,但未征收到的,一律不得再征收。

点评

精虫上脑。  发表于 2016-9-30 09:54
在钦州就要遵守钦州的法律很正常,在钦州买套房都可以迁入户口了,同样的买房你想在北京上海深圳入户,门都没,这个楼主怎么不去告北京上海深圳呢?各地都有自己相应的政策,要么你用证据推翻当地的法律。  发表于 2016-9-29 17:37
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我觉得很正常。试问下撸主你是否存在违法超生事实?广西计生新条例添加二孩政策是1月15日实施。你是否有抢生的事实存在?  发表于 2016-9-29 16:00
执法单位永远是对的-----  发表于 2016-9-29 14:33
360迟早要被查封,呵呵  发表于 2016-9-29 14:32
搞清楚法律的本质和为谁服务这个问题,你条气就会顺好多啦  发表于 2016-9-29 14:26
同时邀请相关的媒体做好跟踪报道。  发表于 2016-9-29 14:19
北区法院告不了,你可以向市人民法院上告,再不行继续向广西区人民法院上告。  发表于 2016-9-29 14:18
支持楼主上诉1!!  发表于 2016-9-29 09:19

评分

参与人数 18威望 +23 收起 理由
yy5200720 -2 2015年2月,被告钦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曾经向原告夫妇调查核实,夫妻俩对违法生
假如我是真的 + 2 夫妻是农村的是否一直以来都可以生二胎?
局外弱者 -5 几年前你是违法了。你不能拿今年修改生效的计生法去度前几年的事。
冇丢鸭毛过海 -5 懂道理嘅人越来越多但喺讲道理啲人越来越少…随着高科技社会文明认识世界奥秘越来越多
有染人士 + 5 执法单位永远是对的
随风飘荡 + 1 法有生效日期,法有生效日期,法有生效日期,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幽夜云端 -5 楼主违法还有理了,钦州360是不是为了博眼球,什么新闻都上头条
。。。、 + 5 冇生得个岀力喊人家生,生得个又岀力罚重重去,究竟想同点?唉,屁民都系任人宰割咯,
aa989 + 5 在天朝,搞不赢的!
limcharnyang + 1 计生办这个是什么??
很宅的说 + 4 这个怎么说,同一个案件每个地方的政策倾向以及法官的主观判断都是不一样的
xulinting + 1 是不是超生,国家有规定,有必要那官司
ccmqq310 + 1 新法实行旧法同时作废,用旧法处罚新法生效前的二孩,合法吗?求扫盲。
fsz1631 + 1 一场官司,换了这么多地区打显然楼主动机不纯哦。
山上打老虎 + 4 一场官司打了那么多场,最终都看不明白楼主最终想要的是什么结果
coffee30 + 3 这个想法是不错的,可惜这个是在大钦州
大家鱼 + 5 楼主你真的有勇气啊,民告官
shling1314 + 2 楼主你这个官司是在那么多个地方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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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6-10-8 11:25: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打个比方说,如果现在查到你在1990年之前曾经贩过一担米到城里卖,能抓你个投机倒把罪吗?因为用旧法,你是有罪的,但用新法,你是无罪的,因此应用新法处理------因为新法对人民对当事人更有利.这是适用法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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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6-10-8 11:06: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也支持楼主,根据行政审判中的普遍认识和做法,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程序问题适用新法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二)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 按此规定,适用新法对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因此,被告应当以新法和新《条例》进行处理。法院方面说"原告生育第二个孩子属于违法生育,法院不支持违法行为",按旧法的确是违法,但按新法就不是违法行为了,并且按新法对原告有利,这不是刚好符合第(二)条检定么?因此认为法院方面用法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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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6-9-30 17:43: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人家出台新法是鼓励现在二胎,不是为了给你们这些以前超生的可以不用交社会抚养费作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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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6-9-30 17:35: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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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6-9-30 15:10: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协调 你想的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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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6-9-30 13:15:49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活在路上1 发表于 2016-9-29 21:07
第九十二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 ...

《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行政起诉案件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我没否认我新法前生了二孩,但国家修改出台相关法律,初衷是什么?计生部门2016年对我作出的行政行为依据什么?难道没有违法行政?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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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6-9-30 12:45: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有赢有输很正常 毕竟地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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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6-9-30 11:10: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hstax100 发表于 2016-9-29 21:57
呵呵,哥的事情你知道那么清楚,咱们一定喝过!交友不慎!给你出卖了!你的分析能力确实棒!要说今年北区 ...

看来楼主也是个不幸之人,但是命数如此,强求不来,只能说是生不逢时,如果能早生15年把超生补交好那也是没问题的说。只能说你生的不是时候了。不早不晚刚好落到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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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6-9-30 10:53: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hstax100 发表于 2016-9-29 00:32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
2015年2月,被告钦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曾经向原告夫妇调查核实,夫妻俩对违法生育的事实没有异议。认数某想比钱?都几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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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6-9-30 10:32: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呵呵,支持的都是违反国家政策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遵守怎能行?抢劫的人支持抢劫合法,做车的人支持超载合法,霸王的人支持强占人妻财产合法,这世界将会充满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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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6-9-30 10:21: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错啊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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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6-9-30 09:38: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想说的是,如果你的违法生育的事实是在2016年1月1日零时之前的,那么你一样要接受处理。并不是说在全面放开两孩之后,之前违法生育的事实就不予以追究和处理,这是不可能的。你可以查看相关的全面两孩的政策解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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