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笑了之949 于 2016-11-17 17:49 编辑
针对钦州市钦北区某小区物业擅自挪用维修基金又不作为
业主委员会有权撤换物业公司
针对盛天华府、丽湾明珠小区、富贵世家、丽景天下、恒详豪园、奥林名城、东方韵、东方豪庭等出现的外墙脱落,物业公司迟迟不给出具体方案、具体启用小区缴纳的维修基金,据内部业主咨询中国人民银行的银监会了解到: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私自挪用业主的维修基金;由于提现作业,未能了解维修基金去向等一系列损害业主权利、利益的违章、违法行为,本辖区的业主要团结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剔除不合格的物业公司!
钦州市某小区仗着物业的商铺是开发商的,厚颜无耻以开发商为主立主:本房地产公司旗下的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但是在过去几年中针对消防问题、外墙脱落、卫生、物业收费不明朗的问题,迟迟不能解决,而且业主缴纳的维修基金每户3000—6000元的维修基金,去向不明等等不作为,让我业主心情十分复杂!业主委员会有权召开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大会一致望通过撤换物业公司的决议:
第一、房地产开发商是从事商品房建设并予出售获取利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销售房屋的质量负有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不再对所开发物业的管理承担责任,只作为未售出物业的业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二、物业公司是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按与业主委员会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获得服务报酬。
第三、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作用是: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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