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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这都行?答谢会抽中3000元拒上交,深圳一公司员工被炒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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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5 10:32: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元旦前,在深圳市博奥特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的张艳芳代表公司参加一个答谢会,答谢会上她中了3000元现金。因为不愿意将奖金上交,公司以此为由将她辞退。

张艳芳介绍,2016年12月29日,她和两位同事代表公司出席星河物业客户答谢会,抽奖中了一等奖3000元现金。

“去的时候没有说过这个奖如果中了要还给公司”,张艳芳认为,中奖所得不应该属于公司。尽管公司的行政经理和业务经理和她说过3000元奖金的事,但她并没有退还。

1月3日,博奥特公司行政部给张艳芳发了一封辞退邮件。邮件声称,参加答谢会而获得的一等奖3000元属于公司公有财产,应该上缴,不得占为己有。公司方面认为,张艳芳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忌损公肥私”一条,决定1月3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所发辞退邮件。受访者供图

邮件还指出,公司将保留追究张艳芳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法律责任的权力。

张艳芳说,她中奖次数不多,以前中过手表、音箱,现金还是第一次,“觉得运气好好”。对于因为不上交奖金就被公司辞退,她觉得很气愤,而且她还称公司没有结清她的工资。此前,张艳芳也表示过拿出一部分钱请同事吃饭。

南都记者拨打该公司负责人谢亮的电话,他并未接受采访。该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龚琴1月3日说,当天她和张艳芳一起参加答谢会,后来自己私下聊天时,曾建议张艳芳征求下公司意见。龚琴证实,张艳芳已退出工作群,此前有提出过请同事吃饭。


资料图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认为,在答谢会上通过中奖方式获得的奖金,不应该认定属于公司的财产,很多活动中,如何领取中奖号码存在较大随机性,不能因为该员工作为公司的代表参加活动中奖,就推定即便当时公司委派其他人参加,也同样可以中奖,这种推论观点没有依据。中奖行为,在法律上被界定为射幸合同,存在较大的随机性,不能将这种随机中奖带来的偶然性结果认定是因为该员工受公司委派参加活动所以必然中奖的必然性结果。
毛鹏律师称,如果是以员工拒绝上缴3000元为由开除,公司在法律上也必须拿出一个理由,如果公司事前没有规章制度列明员工外出活动中奖也必须将奖金上缴公司,那么员工这种行为不应该认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企业不能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南都记者 顾开贵
* 题图为资料配图,与本文无关
觉得这3000元无需上交、不应辞退的举手表态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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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7-1-6 00:00: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想说,如果抽中的是300块钱,估计就没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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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7-1-5 23:18: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进这家单位是不是要献身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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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7-1-5 22:36: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公司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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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7-1-5 21:53:3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合作商已经取消与该公司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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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7-1-5 21:10:3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家公司穷疯了吧,没见过钱咋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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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7-1-5 20:54: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的理解,公司辞退她不是因为她占有了这3000块钱,而是因为她没有上缴的意识。因为她的代表公司去抽的,所以我理解,钱应该归属于代表公司,钱多钱少不代表什么,而代表一个人对公司的忠诚以及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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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7-1-5 20:27: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的理解,公司辞退她不是因为她占有了这3000块钱,而是因为她没有上缴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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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7-1-5 19:44: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个基本一高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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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7-1-5 19:01: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一般最普遍的流程不都是员工主动上报公司,然后老总说你拿着就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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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7-1-5 18:44:2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代表公司,这应该交,你代表公司去银行取钱难道可以拿回家?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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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7-1-5 18:20: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楼上的行为,是大多数人的行为。就是看谁先迈出高风亮节的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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