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1月11日,您在钦州360网发表网帖《请钦南区教育局解释钦南区尖山中心校教师竞岗存在不符合条件而能竞上事件》,已收悉。针对网帖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钦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于近期进行2016年岗位变动竞聘工作,钦南区尖山镇中心小学按照《钦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岗位变动竞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开展竞聘。在参与竞聘的教师中,有一名教师于2014年8月从一镇小学调入该校,该同志2007年12月获得小学高级教师职称,2005年9月起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2013年12月在xx镇小学首次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2014年9月起在尖山镇中心小学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2015年12月起在尖山镇中心小学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 根据《钦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岗位变动竞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第3点:“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中一、小高或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含专技十一级)岗位连续聘任满6年及以上。”(《指导意见》没有规定“11级在岗满三年才能参加10级岗位竞岗”)及岗位变动竞聘有关说明第4点:“2014年1月以后新调入本单位的人员,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要在现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连续聘任满1周年以上才能按原首聘岗位及条件参加现单位相应级别空缺岗位变动的竞聘。”的规定,该老师符合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竞岗条件参与竞聘。 综上,尖山镇中心小学严格按照《钦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岗位变动竞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开展竞聘工作,不存在“严重违反规定”的说法。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钦南区教育局人事股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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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钦南区教育局解释钦南区尖山中心校教师竞岗存在不符合条件要而能竞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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