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月讯】发布的是汇总一个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信息。“打虎拍蝇”,检察机关两手抓!小编为你汇总一下上个月钦州检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
灵山县旧州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原副所长兼出纳李春林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由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日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春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春林。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春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四联村委卫生室负责人李盛乾贪污一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盛乾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原副局长、防城区第四小学原校长高作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日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已向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作慧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高作慧,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作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学校棚户区改造项目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开展的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被告人高作慧为谋取职务升迁,向时任防城区某领导莫某某行贿,依法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作慧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日前,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卢毅(正科级)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由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王小波受贿一案,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小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日前,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天广行贿一案,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宁天广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日前,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原党委书记李旺忠受贿一案,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旺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许荣华涉嫌行贿一案,由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日前,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已向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荣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许荣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荣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依法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钦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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