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于 2017-6-20 12:01 编辑
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警示
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逐渐升高,降雨增多,野生蘑菇进入了旺盛的生长期,每年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近期,我区大寺镇发生有群众误食自采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为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钦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警示消费者应高度警惕,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餐馆、食堂、旅游景区饭店、农家乐等各类餐饮单位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加工制售餐饮食品,确保不发生中毒事件。 毒蘑菇又称毒蕈,常见的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余种,如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褐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蕈、鹅膏菌毒蘑菇等。毒蘑菇多生长在潮湿低洼、湿度大、阴凉的地方,外观与可食用蘑菇非常相似,不易区别。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按照中毒的症状就可分为胃肠类型、神经精神型等6个类型。大部分误食后会出现恶心、腹痛等胃肠道症状以及精神亢奋、幻觉等精神症状,严重者可出现溶血、肝脏和肾脏损伤等严重症状。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方法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毒蘑菇中毒也尚无特效疗法。 消费者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并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如购买食用后,身体出现任何不适,请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钦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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