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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资讯] "偷鱼”变“抢鱼”,6名男子被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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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0-27 11:25: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黄某发、黄某标、黄某先、张某传、杨某宽、张某明涉嫌抢劫犯罪一案,由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已向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4月17日16时左右,被告人黄某发、黄某标、黄某先、张某传、杨某宽、张某明等人约定去到钦州市钦南区某镇水库拉网偷鱼,被水库管理员发现后,双方发生争执和推攘,黄某发等人对水库管理员进行殴打、言语威胁恐吓,之后黄某发等人将鱼带离现场并进行分赃。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某发等六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黄某发等六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钦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发、黄某标、黄某先、张某传、杨某宽、张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六人刑事责任。

来源:钦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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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8-10-29 12:29: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种垃圾几条鱼都枪,枪毙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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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8-10-29 10:37: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默默3579 发表于 2018-10-27 19:38
偷鱼不到十斤,也未抢过受害人一分钱,何以说成抢劫,水库本身就不能承包给个人,不是说保护环境清山绿水么 ...

抢劫和偷鱼有联系么?现在被定义为抢劫而不是偷鱼,看清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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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8-10-29 09:04: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chichiqy 发表于 2018-10-27 13:54
话说,偷几条鱼,也不至于坐牢吧

“偷鱼”变“抢鱼”,不坐牢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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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8-10-28 19:02: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大马鞍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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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8-10-27 19:39:43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偷鱼不到十斤,也未抢过受害人一分钱,何以说成抢劫,水库本身就不能承包给个人,不是说保护环境清山绿水么?大批量养殖鸭排泄物全拉在水里,死鸭到处都有,这就是保护环境清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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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8-10-27 19:38:21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偷鱼不到十斤,也未抢过受害人一分钱,何以说成抢劫,水库本身就不能承包给个人,不是说保护环境清山绿水么?大批量养殖鸭排泄物全拉在水里,死鸭到处都有,这就是保护环境清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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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8-10-27 15:17: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确实需要多一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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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8-10-27 14:53: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个有什么不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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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8-10-27 14:30: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故意伤人,恐吓勒索,加上抢劫,你以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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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8-10-27 14:12: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应该是伤到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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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8-10-27 13:54: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话说,偷几条鱼,也不至于坐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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