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2100时,一艘伯利兹籍散货船“奥X”轮和一艘巴拿马籍散货船“海X”轮在东航道29号标东侧附近水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奥X”轮艏尖舱和1号货舱进水,“海X”轮不同程度受损,急需救援。事发后,广西北部湾港拖轮有限公司先后调派 “新北部湾港1号”、“新北部湾港6号”、“新北部湾港2”、“新北部湾港5”、“新北部湾港18”共5艘拖轮,参与抢险救援,成功协助“奥马”轮完成冲滩、过驳减载、拖带进港及靠泊等任务。
2021年期间,广西北部湾港拖轮有限公司参与海上搜救行动5次,其中重大海上险情3起,较大险情2起,成功救助94人次。在防台期间均派遣拖轮进行防台应急值班,在防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钦州市海上搜救应急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
2021年3月30日1300时,在钦州港西航道6号灯浮附近水域有一渔船着火,船上2人,急需救援。我中心立即协调各方力量前往救援,钦州华西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迅速调派“华海拖3”轮前往救援。1355时,在“华海拖3”轮、“惠金桥186”轮及“桂通1号”轮的协助下,成功将火势扑灭,船上2人也已安全转移至渔船“桂钦渔11716”上。
钦州华西船务工程有限公司长期以来积极配合钦州海上搜救中心开展各类海上搜救行动和防抗台风工作。2021年期间进行海上搜救行动9次,其中重大海上险情2起,较大险情3起,一般险情4起,成功救助85人次。
2021年10月3日1915时许,“华X”轮从三枫码头离泊出港的过程中,船舶漂出航道发生搁浅。钦州市桂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迅速调派“桂辅1”、“桂辅2”前往开展清污值守。10月4日1140时,“华X”轮成功脱浅。
两年来,钦州市桂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先后共参与3次搜救行动,较大等级1起,一般等级2起,成功处置渔船起火和海面油污险情,为搁浅船舶开展清污值守,该公司船舶及人员认真负责,坚持现场不停歇值守,避免了引起重大社会影响。
2021年12月6日0900时,在钦州港外锚地以南海域,货船“启X”在作业时,船上1人头部受伤,需要救助。头部受伤流血较多,如不及时救治会危及人员生命危险,钦州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协调钦州港滨海医院急诊科派出医护人员随“海巡10223”艇前往救助。1115时,“启X”轮受伤船员成功转移至“海巡10223”艇上,随船医护人员现场开展救治,1200时“海巡10223”艇抵岸,受伤船员被送往医院就医。
近年来,钦州港滨海医院多次参与救助行动,医护人员克服恶劣海况环境,跟随救助船舶前往现场救援,并在现场第一时间进行紧急处理,为减少人员伤亡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搜救,早在2020年8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交办搜救〔2020〕39号)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工作,明确了对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上突发事件搜救的社会力量,可分别按照最高8万元、6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参加社会影响大、救助风险高、持续时间长的搜救行动,以及长期坚持参加水上搜救行动的,可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励,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工作积极性。
来源:钦州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