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钦南警方 于 2016-3-18 09:32 编辑
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全区公安机关将从3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集中开展“神剑2号”3+X专项行动,对“盗抢骗”等区域性犯罪实施摧毁性打击。
什么是“神剑2号”3+X专项行动? “3”是指盗抢骗、涉黑涉恶、涉毒犯罪活动 “X”是指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整治什么犯罪,坚决防止其坐大成势,危害社会、危害群众。
自“神剑2号”3+X专项行动,钦南分局加强严打各类盗抢骗、涉黑涉恶、涉毒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不,3月12日,钦南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破获一起盗窃汽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包某、凌某,缴获被盗面包车一辆。
欲合伙走私却缺车 一拍即合来钦盗车
凌某是防城港市人,初中辍学后便外出打工至今。2016年3月8日,其联系朋友包某一起找辆车拉货赚钱,在电话中,包某称若找到车,其有门路找到老板,跑走私拉货到南宁,算算一转车下来可以赚得500块,很有赚头。凌某一听便心动了,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合伙走私赚钱,接着,两人便聊到找车的问题,因两人均无固定经济来源,并没有足够的钱款购买一辆车,便萌生直接盗一辆面包车做活的想法并很快付诸于事。
9日,凌某、包某开始计划具体的盗车事宜,两人经多次合计,觉得钦州市地方大、车流量多,便决定在钦州市区实施盗车。
10日傍晚,两人在防城港汽车总站汇合,搭乘班车到钦州市区。当天20时许,到达钦州市区后两人在北部湾大道某处下车,沿着北部湾大道步行并寻找下手目标。
22时许,两人在北部湾大道某小区外发现一辆合适下手的面包车,因其两人身上并未带有工具,凌某便带领包某到某五金店内购买作案工具,后两人便回到该面包车附近,发现该路段有较多行人,不好下手,便在一旁蹲守。
11日凌晨,行人渐少,两人决定开始实施盗窃,按照两人之前的分工,包某望风,由凌某下手盗窃。凌某使用作案工具撬开该面包车后,在面包车内其找到一条金属钥匙片,其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将该金属钥匙片插入该车钥匙孔,发现该钥匙片居然可以合适的插入,凌某徒手扭动该钥匙片,竟成功地启动了面包车,随后,其招呼包某上车,两人驾驶被盗面包车扬长而去。
失窃车主深夜报案 钦南警方连夜侦查
3月11日凌晨1时许,面包车车主李某从朋友家下来,正欲开车回家时发现被盗,于是向钦南警方报案。
当时已是深夜,接到案件的钦南刑侦一大队民警仍是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取案发地点附近监控录像、调查被盗车辆行驶轨迹等进行侦查,办案民警发现该车被盗后,被嫌疑人开往防城二级路方向。民警判断嫌疑人极有可能逃往了防城港市。
随后,办案民警连夜赶往防城港市进行侦查。
在防城港市警方的配合下,办案民警成功锁定了嫌疑人的逃逸路线。
12日傍晚,在防城港警方的配合下,办案民警在防城港市某路段将该车截获,成功抓获车内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凌某、包某。
后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凌某、包某对其在钦州市区盗窃面包车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凌某、包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的侦办当中。
据了解,凌某、包某均是初中辍学后出社会打工至今,两人均曾因从事不同违法犯罪活动被捕入狱,刑满释放后两人不思悔改,找一份工作正正经经过日子,反而异想天开,妄图通过不法途径获取钱财,令人扼腕叹息。
钦南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如附近无停车场,应尽量停放在划有停车位的路边显眼处,不留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车上不要放置贵重物品、本车钥匙等物,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窃。
更多警务资讯,敬请关注钦南公安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轻松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