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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应不应该原谅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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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2-12 17:4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最近经常在网上看到有关于我应不应该原谅抛弃了我的生母话题,想起我身边也有是被生母放弃,现在和养父母一起生活的朋友。我常常问她,如果有一天你亲生父母回来找你,你会原谅吗?她斩钉截铁跟我说不会,当时把我抛弃了,现在为什么要回来找我?每次我都能感受到她的恨,她的不甘和被自己最亲的人抛弃的难过。相信这是绝大部分,被遗弃的小孩的心情。

     因此,每次看到这种话题我都在想为什么有的人会抛弃自己的孩子?他们不会想念,不会舍不得吗?既然不想要,为什么要生?有没有想过把他们抛弃之后,如果没有遇到后面的养父母,可能就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不过,这个世界的无奈和身不由己总是很多,可能他们当年真的逼不得已,才忍痛割爱。
     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一个怀胎十月,忍受剧痛把你带来这个世界的母亲,何止是滴水之恩?虽然她抛弃了你,把你生下来,又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如果他们回来找你,看在她把你带来这个世界的份上,给她几句话的时间,问问她当年为什么抛弃你吧。如果觉得自己能原谅或者能理解,就给彼此重新相处的机会。
   不过,不管怎么样!生恩不如养恩重,养育之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十几二十年的抚养和操劳。所以养父母才是你最大的恩人,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的你,亲生父母可以自己选择原不原谅,养父母必须孝顺。  


相关链接:
【我是一个一生下来被遗弃的小孩,1989年出生】我是一个一生下来被遗弃的小孩,1989年出生,幸亏现在的养母把我抱回来,把我抚养成人,所以我一直以为世界就一个妈妈,但是这两年那个生我把我遗弃的生母隔三差五的找我养母说想认我回来。http://bbs.qinzhou360.com/thread-2101820-1-1.html

点评

编出来的理由肯定很多的,跟马蓉一样。这种东西看多了,很多被抛弃的小孩最后死了,残疾了,特别是计划生育的80、90年代。楼主圣母婊,你被抛弃了再说这些可能有说服力一点,否则就是臭沙比  发表于 2017-2-13 12:55
亲生父母回来找你相认,只是相认,认不认由你。不是说回来认你就要从你养父母身边抢你回去。作为我的观点是,可以认,但要告诉我当年为什么抛弃我?然后只会和养父母一起生活。  发表于 2017-2-13 12:45
其实我觉得,回来认也没有什么不好,如果是来补偿的,分分钟欢迎,如果是来要丢弃的孩子抚养他们的话,再见!  发表于 2017-2-13 11:46

评分

参与人数 6威望 +11 收起 理由
852167723@qq.c + 1 除非大家都想相认,不然还是算了吧
落一 + 2 回来人,最起码的感恩我养父母,给及这几十年的补偿,或许我还会叫你一声爸妈
shaxmt1000 + 4 遗弃罪,不知道那么多年,还有没有法律效益
easy--简单 + 2 生下来不养,这个就是谋杀,为什么要认这样的杀人凶手
121jiayou + 1 没有什么比生下来之后丢弃更加重罪的事情了
dlmuyyj + 1 其实我觉得,回来认也没有什么不好,如果是来补偿的,分分钟欢迎,如果是要抚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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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2-12 17:49: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其实我觉得,回来认也没有什么不好,如果是来补偿的,分分钟欢迎,如果是要抚养的话,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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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2-12 17:53:2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有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赶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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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2-12 17:58: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从一个当妈的角度…她可能是忏悔了。但错已铸成,忏悔何用?你们没有母女缘,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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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7-2-12 18:03: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再见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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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2-12 18:03: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当初丢下不管,千般理由。现在想认回来,万般理由。千般万般,都有理由,地球为她一个人而转。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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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2-12 18:13: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你成长的几十多年对你不闻不问,她现在和你已经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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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2-12 18:16: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没有什么比生下来之后丢弃更加重罪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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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2-12 18:23: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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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2-12 18:30: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生下来不养,这个就是谋杀,为什么要认这样的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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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2-12 18:43: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所以楼主,你想要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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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2-12 18:57: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遗弃罪,不知道那么多年,还有没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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