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本4S店说“新车修修补补很正常”
事件起因:
本人在2009年10月8日到广西广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广州本田雅阁轿车,到今年10月8日要继保,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询说:“该车在我购车之前已投保过使用过、有出过险”。可我买的是全新的车啊!怎么会这样呢?我给广西广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打电话,第二天该公司工作人员蒋少荣(人力行政经理,电话:0771-3901800,138780817886)她说:“确实有这回事。新车修修补补很正常,不影响行车安全就可以了”。后来蒋少荣和刘铬经理(服务经理,电话:0771-3900022,13768273701)到钦州我住的地方来,他们表示没有告知我这事实表示欠意,说愿意理赔我壹仟元,我不同意。因我买的是全新的车。几天后该公司卢永健总经理(电话:0771-3900022,13768273701)也到钦州来找我说要处理此事,可卢总经理既然说的和蒋少荣、刘铬说的一样:“新车修修补补很正常,不影响行车安全就可以,这样的处理对我是公平的,卢总经理说他们公司请有法律顾问,我如果不同意这样的处理请我走法律程序!”
投诉理由1:经销商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经销商为了减少损失,将出过险的车卖给消费者,当作正常车出售给本人。根据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定为欺诈行为。
投诉理由2:同一张保单,同一个发动机号,竟然出现两个不一样的车头
经保险公司车辆理赔数据库提供的资料显示:在同一张保单,同一个发动机号中,竟然出现两个不一样的车头。想到这里,我害怕了,不知道该车是不是4S店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而自己组装的车。如果真的是组装车,我该怎么办?辛苦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攒够钱买辆新车,本以为“广州本田”是大牌子,再之又是在4S店这种大卖场买的车,会信得过,谁知道还是买了一辆来路不明而且出过事故的车。请看附图:
投诉理由3:为了偷税漏税,不给足额发票
本人所支付的车款是205000.00元,而发票只写192800.00元,如果每辆车都少写一万多元不等,那一年下来其所少交的税款是可想而知的。
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我们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希望有关部门伸出你们的正义之手,将商家这种藐视法律、过河拆桥、恶意坑害消费者的不义之举给予应有的处罚,以避免更多的消费者们再受其害。最后提醒广大买车的车主或准车主,请将你们的车拿去保险公司体验一下吧!或许会收到不一样的收获。
经销商:广汽本田汽车广星特约销售服务店,广西广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771-3900001,3900022,3901800;
地址:广西南宁市快环秀厢大道199号金源国际汽车城内;
厂家: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投诉人:蔡志鹏 电话:15177976665
车牌号:桂AZP003
附图1:前面标志是一条大横条。
附图2:标志前面是没有大横条的,这两幅图真的不知如何解释好?
附图3:发动机号码。以上两张图片都是这个发动机号码的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