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签证、居留许可须知
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外国人本人提出的签证、居留许可申请。首次在钦申请签证、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面见本人的,必须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但下列情形可由相关人员代办: 1、“L”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其在华亲属代办;团体旅游可由旅行社代办;看病者可以由亲属或者接待单位代办。 2、“F”签证:接待单位可以为本单位接待的外国人代办申请。 (一)外国人来钦旅游或者因其他事务入境申请L签证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效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复印件; (1)来华旅游者,须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效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复印件; 6、亲属关系证明:留学生与父母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留学生与外籍配偶间的婚姻证明;留学生与外籍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留学生的监护人还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及公证。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三)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来钦探亲申请L签证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效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复印件; 4、探望在钦中国居民的,提供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 5、探望在钦华侨,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及在钦六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 6、探望港澳居民,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及在钦六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 7、探望台湾居民,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8、探望在钦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四)外籍华人、华侨在钦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L签证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效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有效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6、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受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 7、寄养公证。寄养公证须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五)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在钦直系亲属的外国人申请L签证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效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是中国公民的,提供常住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被投靠人是外国人的,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7、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 8、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六)年满60周岁在钦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L签证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效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及复印件; 5、生活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七)应邀来钦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申请F签证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效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及复印件; 4、接待单位致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证明(内容要求:(1)单位及申请人基本情况;(2)申请事由及内容,包括申请签证种类、次数、期限,落款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3)在华期间保证,一是要定写明在华期间谁承担所需费用,二是保证在华遵守中国法律,不发生违法行为); 5、经工商局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在钦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在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处还须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的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八)在钦任职或就业的外国人及其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效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及复印件; 4、任职或者就业单位致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证明(内容要求:(1)单位及申请人基本情况;(2)申请事由及内容,包括申请签证种类、期限,落款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3)在华期间保证,一是要定写明在华期间谁承担所需费用,二是保证在华遵守中国法律,不发生违法行为); 5、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的外国人须提供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7、经工商局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外资企业还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随行家属还须提供任职或就业人员的单位证明、护照和居留许可; 9、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九)在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任职或就业的外国人及其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效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及复印件; 4、任职或者就业单位致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证明(内容要求:(1)单位及申请人基本情况;(2)申请事由及内容,包括申请签证种类、期限,落款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3)在华期间保证,一是要定写明在华期间谁承担所需费用,二是保证在华遵守中国法律,不发生违法行为); 5、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有《外国人就业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的外国人须提供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7、经工商局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 8、随行家属还须提供任职或就业人员的单位证明、护照和居留许可; 9、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效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及复印件; 4、年满18周岁以上的外国人须提供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