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钦州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黑灰产业链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截止9月22日,全市累计刑事拘留买卖对公账户、银行卡、手机卡等犯罪嫌疑人127人。近期,钦州市公安局联合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对57名涉嫌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个人以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银行账户的开户人实施惩戒,现向社会公布。
一、惩戒对象
ONE
二、惩戒措施
TWO 受惩戒的个人5年内将被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注:1.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暂停客户从非柜面渠道主动发起的资金交易,交易受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的理财购买、转账,ATM取现、转账,刷卡、扫码消费等。仅允许通过银行网点现场办理有关业务。 2.暂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暂停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的资金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转账交易、收发红包、扫码支付、网上购物等。
三、典型案例
THREE (一)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案例:2020年3月,我市钦北刑侦二大队根据线索进行研判,成功抓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犯罪嫌疑人邓某华、余某、叶某、马某泉等人。之后,该大队根据涉案线索深挖,排查出嫌疑人通过多条关系网倒卖了一百多个银行对公账户,核查出五十多个涉嫌开办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嫌疑人,该团伙通过组织人员以每套1000元报酬开办银行对公账户,再以每套6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价格卖出。
因涉案人员众多且分布地域广,为了顺利展开收网,侦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奔赴南宁、防城港、云南、玉林等地展开摸排行动,经过两个多月的排查,逐步摸清各个涉案人员藏匿地点,市局和钦北分局于7月份统一联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刑事拘留38人,逮捕19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例:2020年7月下旬,灵山的陈女士在“网友”的诱导下,在一博彩网站进行博彩,分15次共下注260多万元,当发现账户金额无法提现后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专案组民警通过开展研判分析,发现夏某(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杨某通(河南省汝州市夏店乡人)、聂某(四川省仪陇县日兴镇人)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作案嫌疑。
通过历时一个多月缜密侦查,专案组辗转湖北武汉、上海、四川成都、江西瑞金等地行程一万余公里,循线追踪,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在武汉市江岸区、上海市松江区、成都市成功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夏某、杨某通、聂某抓获归案。经查,夏某等人为牟利,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给不法分子,为不法分子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例:2020年6月5日,钦北公安分局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辖区一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团伙实行统一收网,成功抓获梁某冬等犯罪嫌疑人12人,并收缴作案工具手机、电脑、银行卡等工具一大批。经查明,梁某冬等人的犯罪团伙是专门帮境外网络犯罪活动进行洗钱活动,从中获取高额利益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拉拢周边的朋友办理银行卡提供给他们进行洗钱、取现,再将钱汇给境外的犯罪同伙。
办案民警经对涉案银行卡进行分析,该团伙涉及洗钱金额高达2500万元人民币。目前,梁某冬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下一步案件将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钦州反诈中心提示您 1.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2. 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 一旦发现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 钦州警方正在加大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的力度,坚决彻查打击每一起涉嫌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案件!
来源:钦州警方 |